【媒体解读】济兖政办发〔2022〕2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 时间:2022-09-03


时  间:2022年9月3日                       地  点:区教育和体育局                                 形式:网络直播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此次政策解读会。今天主要是向大家介绍我区新出台的《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出席今天政策解读会的是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朱宁席同志。

问:我区出台《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是基于什么原因?

答:众所周知,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加快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满足群众优质教育需求的现实需要。为全面提升我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质量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全区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势在必行,同时,兖州作为第二批县市区,2025年要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验收,根据国家、省、市要求,需要科学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方案。

问:什么是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请简单概括一下。

答:优质均衡发展是指进一步完善全区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补齐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全力缩小校际、城乡、区域间差距,努力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通过结对帮扶、交流互动,加快融合发展,使小学和初中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低于0.50和0.45。各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构建起“区域内联动发展、城乡间协同发展、信息技术助力发展”的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

问:我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具体有那几个阶段?


答:1.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6月—2022年9月)。制定并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组织,召开全区创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9月—2024年6月)。对照《评估办法》,认真做好前期摸底排查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补缺补差,整改提升,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3.区级申报、市级复核阶段(2024年6月—2024年10月)。对照《评估办法》,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加快推进工作任务完成。在自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申报登记表、区级自评材料以及群众满意度调查材料等材料,按程序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报对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查情况进行复核,正式申请市级复评。

4.整改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8月)。根据市级复核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多措并举,积极整改,全面补差补缺,力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5.省级及国家评估阶段(2025年9月—12月)。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督导评估及省级评估,并再次自查整改,做好迎接省级评估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省级评估中反馈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实行盘点销号,制定完善迎接国家认定方案,进一步强化措施,提升内涵,积极迎接国家认定。

问:为保证顺利创建,我区有没有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

答:为保证顺利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区政府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郭庆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统筹调度,保证顺利创建。

主持人:好的,感谢朱宁席同志的耐心解答,相信大家也对我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也欢迎大家对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次政策解读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具体联系人:苏伟

咨询电话:0537-3414276

济兖政办发〔2022〕2 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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