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再扩大,参保职工康复辅具租赁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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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1
专家解读|济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再扩大,参保职工康复辅具租赁可报销
文|济宁凤凰怡康医院 主任医师 朱友德
近日,济宁市医保局出台了《关于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济医保发〔2024〕10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将全面开展职工长护险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试点工作。《通知》将加速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减轻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负担。
一、开展长护保险辅具租赁服务试点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效措施
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截至2023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21%,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且数量持续攀升。济宁市作为全国49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已为我市参保职工、参保居民中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长护险政策支持,提升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减轻失能、半失能人员家庭照护负担,但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人员对康复辅具(如轮椅、护理床等)的需求显著增加,康复辅具购置成本高、使用周期短(如术后短期需求)导致家庭负担加重,亟需长期护理保险探索将康复辅具租赁纳入保障范围。
二、抓准失能人员难点,将高价值康复辅具租赁纳入长护险范围
《通知》将电动护理床、手动轮椅、多功能轮椅、移位车、静态方褥疮垫等5类高值康复辅助器具纳入职工长护险保障范围,有效考虑到了“照料必需、保障基本、费用共担、合理定价、安全环保”5个原则。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选择“济宁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目录”内的辅具租赁服务,按标准支付辅具租赁服务费用,其中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承担80%,个人承担20%,一个自然年度内,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辅具租赁服务费用最高限额为4000元/人,超出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长护保险报销比例高,个人负担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能覆盖多数失能、半失能人员的辅具租赁花费,较以往个人全额购买辅具的形式,极大降低了失能、半失能人员的照护负担。
三、开展长护保险辅具租赁服务试点利于群众,也利于银发经济发展
将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纳入长护险支付范围,有效解决了失能群众因康复辅助器具价格高“买不起”、使用周期短“不想买”、产品渠道少“买不到”的问题,进一步改善居家护理服务条件和水平,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同时,试点的推行也为我市康复辅具生产企业发展搭建了平台,有力推动了企业发展需求和群众护理需求互融互助,实现了群众、医保、企业“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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