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 微政办字〔2023〕20号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微山县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打印 时间:2023-05-16


问:应急预案编制目的是什么?

答:对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应急预案主是适用于对在我县管辖水域或船籍在我县的渔船发生的一般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对于较大及以上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由政府组织先期处置,并协助上级做好处置应对工作。

问: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分工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般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由政府组织应对超出本级政府应对能力时,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报请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涉及跨(市、区)行政区域的,协调联系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应对或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应对较大及以上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由政府组织先期处置并协助上级做好处置应对工作。无论事发渔业船舶是否在管辖区域内,均由事发渔业船舶乡镇(街道)做好处理善后工作。

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哪些部分组成?

答:应急指挥体系主要由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应急处置力量等部分组成。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主任、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可根据现场处置情况,临时增减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力量主要由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渔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成。

问:如何启动应急响应?

答:根据事件等级,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由县政府启动本预案,按照本预案成立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及相关专家、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按照分工开展科学有序救援工作。发生一般(Ⅳ级)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问:应急处置措施都有哪些?

答:接报后,及时核实相关信息并通报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调派专业力量救援;指导当事渔业船舶开展自救、互救;协调事发水域附近渔业船舶参与救援;组织具备适航条件的渔业执法船参与救援;采取有效通信手段,保持与当事渔业船舶或附近渔业船舶联系,及时了解并向有关方面通报现场情况;当就近救援力量不能满足救援需要时,报请市农业农村局协调邻近地(市)、县(市、区)的渔业救援力量协助救援。

问:如何进行善后处置?

答: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事故单位负责,发挥渔民民间社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做好当事渔民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和稳定工作,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确保社会稳定。渔业互保机构及时启动理赔工作程序,并对相关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评估、理赔。

问:如何开展总结评估?

答: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事故调查的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向县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问:如何进行信息发布?

答:根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等级,由县应急指挥部指定负责人,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准确、客观的对外发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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