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负责人解读 | 媒体访谈 | 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解读《济宁市任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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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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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
解读人:阮成敏,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访谈提纲:1、办法出台的原因;2、办法有哪些重要的举措;3、办法与上级政策文件的差异;4、办法的亮点;5、办法的积极影响;6、如何落实办法。
联系人:吴伟强 联系电话:0537-6507211
【视频解读文字版】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参加任城区“政策面对面”重要政策解读媒体访谈。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任城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阮成敏同志为大家就《济宁市任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作出相应解读,您好,阮局长。
主持人:首先,请阮局长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阮成敏: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1月份,区财政局开始起草《济宁市任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草案)》,之后相继进行了评估、调研、座谈、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政策法规科自查及区市场监管局复核、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并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按程序进行印发的。
主持人:为什么出台《济宁市任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阮成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我区制定并出台本办法。
主持人:《济宁市任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有哪些重要举措?
阮成敏:一是明确了利润上缴比例,区属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上缴利润收入,利润收入上缴比例实行动态调整。二是为实现特定调控目标,可依法依规向区属国有独资企业收取固定数额利润。三是优化了支出结构,在资本性支出中,增加了重大项目支出、实施战略性收购支出。
主持人:《济宁市任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与上级政策文件的差异?
阮成敏:本次制定的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严格遵循《济宁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核心精神和条款,确保政策内涵与市级要求高度一致、上下贯通。在具体实施层面,我们主要做了“主体转换”的适配工作,明确将政策条款中涉及的“市国资预算单位、国资预算企业”的权责,对应赋予我区相应的单位和企业,更有针对性,能有效保障政策在我区顺畅落地、有效执行。
主持人:《济宁市任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有什么亮点?
阮成敏:一是办法充分吸收和借鉴省、市及其他县市区的先进经验,严格按照当前国资监管和预算改革刚性要求,紧密结合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战略,更符合当前国有资本经营管理要求。二是通过提高利润上缴比例,将区属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利润上缴比例由20%提高至30%,其中资源类企业上缴比例不低于35%,进一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三是通过增加重大项目支出、实施战略性收购支出,能有效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实施,支持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对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哪些积极影响?
阮成敏:实行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相互补充、相互衔接,共同构成完整的财政预算体系,能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整体效能。实行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能推动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成本效益意识,建立起“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约束机制,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基础。
主持人:下一步将如何落实《济宁市任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阮成敏:一是压实全链条管理责任。区财政局、国资预算单位和国资预算企业按照办法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区属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照要求上缴利润收入,国资预算单位按要求上缴股息红利、转让区属国企产权(股权)净收入、清算净收入等。三是把握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需要,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适时进行调整。四是加强绩效管理。设置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情况考核指标,纳入企业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五是发挥监督机制作用。区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依法对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违反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主持人:好的,感谢阮局长今天与我们共同交流,收获颇丰。大家如有其他所关心的问题,可联系任城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6507211。今天的任城区“政策面对面”重要政策解读媒体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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