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兖政办字〔2024〕4号《济宁市兖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打印 时间:2024-06-25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进一步解读文件相关业务知识,区司法局邀请山东众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章共同学习该文件。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到2025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实施方案》是兖州区贯彻落实纲要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严格遵循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精神,与上级文件相同的是文件制发宗旨都是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为着力点,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落脚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上级文件不同的是我区文结合兖州区实际进行了具体化、精细化规范,压实各部门单位职责。

《实施方案》在总体要求部分,提出“三年行动”要实现的明确目标,目标全面覆盖执法体系完善、执法队伍素养提高、数字信息化建设提升、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等领域。

为实现行动目标,《实施方案》规定18项有力具体措施,一是深入总结阐述强化执法队伍的一系列举措。通过落实学习培训,健全进入、退出机制,明确奖惩等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质量。二是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并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全面自查,梳理形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和整治工作台账,结合机构改革,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动态调整。三是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或者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南,深入总结我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着力纠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案促改,以案促提升;普遍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创新执法监管新模式;四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五是实现执法事项清单式管理,强化监督落实,制定年度监督计划,督促指导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六是强化工作落实,分解各单位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会商协商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向一线延伸。

专家信息:山东众睦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文章

联系人;孔营营

联系电话:0537-3412649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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