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兖政办发〔2022〕4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打印 时间:2022-12-08


2022年12月19日,该领域专家田乐同志对《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总体要求

立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原则,全面梳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办理我区范围内的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相关单位要求开具的反映客观事实的证明,科学确定取消或免提交的证明事项范围。全面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本通知所指的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申请办理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

本通知所称“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是指区域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到本区相关单位、机构开具证明,而是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的原则,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无证明城市”服务平台等,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行政协助、现场检查勘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一)全面梳理证明事项。严格实行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各部门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为依据,参照2021年度发布的市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和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及依申请公共服务等各类事项中使用的证明,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于保留的证明事项,要逐项列明证明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编制形成《区级证明事项清单》。

(二)编制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各部门以《区级证明事项清单(2022年)》为底数,重点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梳理一批免提交证明事项,明确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行政协助、部门核验和现场检查勘验等方式实现证明事项免提交,编制形成《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成熟一批推行一批。不能实现“无证明”的证明事项要写明具体原因。

(三)审核公布。各部门、单位将本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报区司法局审核后,报请区政府公布,全区统一适用。各部门、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将更多的免提交证明事项纳入本单位清单。区司法局将本地区清单于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报省司法厅备案。

(四)动态调整。根据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情况和“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进情况,可以适时调整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需要调整的,由有关部门、单位向区司法局提出申请和依据,经审核后以本部门、单位名义公布实施,并将公布后的清单于7个工作日内报送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层报省司法厅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将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作为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上下协同,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建立内部工作协作机制,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清单梳理编制对接工作。

(二)充分调研论证。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基层站所、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找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切实选取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积极探索创新,强化风险防范,积极稳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三)强化工作配合。各部门、单位主动对接大数据、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强化平台搭建和数据共享,建立事项办理衔接机制,加强业务协同,明确标准规范,确保免提交证明事项落实落地,“无证明城市”建设利民便民。

联系人:胡萌

联系方式:0537-3412169

济兖政办发〔2022〕4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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