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兖政发〔2023〕4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打印 时间:2023-04-19


2023年4月19日,该领域专家山东众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章、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备案审查科科长徐琳同志对《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现实意义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也是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出台,能够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对推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化管理十分必要。

二、编制程序

收集决策事项——形成目录初稿——组织法律专家研究论证——删减事项——形成《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提报部门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修改汇总,最终形成的《目录》——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区委同意——政府正式发文公布。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事项范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

1.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4.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5.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6.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7.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决策,不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五、目录公布主要事项

《济宁市兖州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济宁市兖州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济宁市兖州区社会招商奖励办法》;

六、下步举措

凡是列入本年度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握程序节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区司法局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紧跟决策出台进度,对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项目抓好动态管理。同时要强化统筹协调和审查把关,督促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严格遵守制发程序和权限,严把决策内容合法关、政策关。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兖州区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马莹

咨询电话:0537—3413076

济兖政发〔2023〕4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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