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 关于印发《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打印 时间:2022-12-31


专家】:金乡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孟国民

《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全文共二十二条,规定了明确了标准化奖励范围、标准化奖励依据、奖励标准、申报流程、需提报的材料、绩效管理等。

1、《管理办法》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标准化由原来狭义的范畴发展成更广意义上的标准化,由原来的制造业标准,扩展为涉及各行各业无处不在的全域标准化。为适应新形势下标准化工作发展需要,更好的推进金乡县全域标准化工作,提高全县标准化综合水平,激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适应省、市综合考核标准化指标工作新形势,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市场监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文件初稿,并征求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经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出台了《金乡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2、《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二十二条,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奖励范围。共涉及九项标准化的具体事项,主要包含主持或参与制修订标准、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标准化试点项目、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领跑者、典型案例等。

二是奖励标准。明确了标准化事项的奖励标准。

三是提交的材料要求。明确了不同的标准化项目申请奖励应提交的材料明细。

四是认定的依据。明确了申请奖励的标准化项目应符合的条件,及对提交材料的认定要求。

五是申报管理与监督。明确了申报管理与监督要求。

六是实效。规定了文件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本办法自2023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管理办法》有哪些重要举措?

《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共二十二条,有以下重点和措施:

(一)扩大了标准化奖励范围,是对市局奖励政策的必要补充。明确了标准化奖励范围、标准化奖励依据、奖励标准、申报流程、需提报的材料、绩效管理等。

(二)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2、承担国际、全国、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3、完成创建国家级、山东省级、济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4、完成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技术标准创新推广平台;5、获得标准“领跑者”;6、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7、承担标准化培训教育项目;8、其他在全县、全市、全省、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成果、标准化典型案例或县政府确定的标准化项目。

(三)加强管理与监督。县市场监管局于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受理上一年第四季度和当年前三季度完成的项目申请。申请单位根据县市场监管局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县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标准化奖励项目进行绩效管理。

具体联系人:何娜  联系电话:0537-8728823。

金政办发〔2022〕8号关于印发《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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