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兖政办发〔2022〕4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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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8
一、 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市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强数据共享、推广应用电子证照,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压减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提交的材料。2022年,济宁市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区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相关要求,牵头编制《济宁市兖州区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 决策依据
依据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2〕50号)、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之省”2022年行动计划》、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33号)。
三、出台目的
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凡是纳入《清单》事项,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到本区相关单位、机构开具证明,真正让“减证便民”变“无证利民”,变“群众跑”为“部门跑”“线上跑”,全面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
四、重要举措
区司法局立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牵头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编制公布工作。明确实行取消或免提交的证明事项范围,全面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在清单梳理编制过程中,区司法局坚持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免提交清单“两清单”双向审核、实时反馈、同步推进的原则,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摸底阶段,确保事项全面覆盖。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为依据,参照区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省市常用电子证照证明清单等相关材料,全面摸清“家底”,动态调整本部门、单位的证明事项清单。
二是梳理阶段,确保事项应纳尽纳。聚焦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明确凡是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行政协助、部门核验和现场检查勘验等方式进行核查的,原则上不得再向群众索要。
三是审核阶段,确保事项科学精准。按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免提交清单“两清单”双向审核、实时反馈、同步推进的原则,对区直部门、单位提报的事项进行多轮调研、论证、审核,确保事项无差错落地。经审核确认,济宁市兖州区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共计380项,涉及行政审批、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医疗保障等多个重点民生领域。
联系人:胡萌
联系方式:0537-341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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