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丨济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霍雨慧解读《济宁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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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12
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济宁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济政字〔2025〕15号),为进一步帮助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理解政策,济宁市人社局邀请了就业领域专家济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霍雨慧教授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去年以来,国家、省相继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导性文件,对就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当前,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就业大局整体稳定,但也面临着一些压力与挑战,比如,就业增量与存量交织叠加,稳就业压力加大;“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等等。这次市政府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我市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现实需要。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本途径在发展。《实施方案》围绕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以及新业态增加就业岗位供给,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这些任务的推进落实将有利用创造更多更质量就业岗位。
创业是实现自主就业、带动就业的重要载体。《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程,明确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服务、加强金融支持、打造创业平台等方面任务目标,将有助于形成更加浓厚的创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创业热情。
围绕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实施方案》提出推动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人力资源支撑。
重点群体稳,则就业大局稳。《实施方案》根据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特点和就业需求,量身定制支持政策、靶向提供就业服务,分类支持、精准发力,让更多劳动者求职有门路、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就业公共服务是落实就业政策、实施就业失业管理、促进市场供需匹配的重要载体。《实施方案》在扩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的同时,注重引导更多社会化、市场化的力量参与,提供更加普惠便捷、更高质量的就业服务。
小到一份工作好不好,大到一个经济体的就业质量高不高,薪资水平、社保待遇和权益保障都是主要考量依据,为此《实施方案》围绕促进公平就业、维护合法权益、增强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以良好的权益保障提升群众就业的满意度、幸福感。
总体来说,这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密切跟踪国家、省新政策、新措施,精准契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和重点群体的新诉求、新期盼,框架条理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必将能够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强政策支撑。
专家信息:济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霍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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