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鱼政办发〔2025〕1 号关于印发《鱼台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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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18
众所周知,鱼台大米以其透润饱满、色泽洁白、口感软糯香甜的优良品质,已成为鱼台县的一张“金色名片”,并于2008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
融媒记者关注到,近日鱼台县印发《鱼台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2月12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鱼台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保护和管理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据了解,近些年随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部分商家滥用标志、产品质量不稳定、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办法》的制定,正是为了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些问题,明确地理标志的使用规则、监督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保障鱼台大米的品牌信誉与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办法》明确了“鱼台大米”定义与使用范围。“鱼台大米”指在鱼台县行政区域内,选用指定品种、采用特定栽培技术生产加工,并符合相关标准的大米。非该区域内生产的大米不得使用“鱼台大米”名称或地理标志。生产者如需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需向县级知识产权部门提交申请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经产地核验、省级审核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公告后方可使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标志也需备案,确保标志使用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强化“鱼台大米”全过程质量管控。为保障政策顺利推进实施,建立了政府领导,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发改、文旅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确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落地见效。《办法》要求从种植、储存到加工、销售各环节均需符合技术规范,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料来源真实、品质可控。同时鼓励开展绿色、有机等认证,推动建立产品溯源体系,提升产品质量与附加值。任何擅自使用鱼台大米名称、冒用或伪造专用标志、销售违规产品等行为,都将依法追究责任。建立了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强化线上线下监管,形成保护合力。
《鱼台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仅是对鱼台大米品牌的有力保护,更是推动鱼台农业标准化、品牌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来,鱼台大米将在更规范的市场环境中稳步成长,进一步擦亮地理标志“金字招牌”,助力乡村振兴与农民增收。
(来源:鱼台县融媒体新闻平台)
媒体链接:iapp.ytxrmtzx.com/share/YS02My00MTQ4MTA2Nw.html?cversion=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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