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梁山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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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4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2024年8月23日,梁山县制定了《梁山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梁山县在制定《工作意见》时,严格落实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要求,精神一以贯之,做到坚持统一原则。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维护各群体平等入学权益。坚持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研判制度和督导制度,认真落实工作推进机制部署,要求各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主动研究,积极解决专项行动的困难问题。坚持全过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监督电话、入学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
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细化招生要求。因地制宜,结合我县生源数量、学校分布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片区。同时,进一步强调招生纪律,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切实做到阳光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入学机会均等,提高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工作意见》的出台,能保障适龄儿童整体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目标,有利于减轻家长压力,节省时间和精力,有助于学生更好的适应学校生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并整治掐尖招生等现象,使得招生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从而避免了因招生问题而导致的教育资源不均衡等问题。《工作意见》还特别关注像辍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保障工作,这些措施确保了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体现了教育公平的原则。
根据《工作意见》,为确保阳光招生,县教体局公开了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政策咨询热线,方便快速答复招生入学相关问题的咨询。同时,为了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也向广大群众公布了学校以及县教体局的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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