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 |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梅解读《金乡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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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8
张华梅:金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问:为什么要起草新的投资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答:上级审计机关对投资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指出要进一步厘清投资审计边界、要全面履行投资审计职责、要严格投资审计计划管理、要进一步提高投资审计质量、要稳步拓展审计领域等。为深入贯彻落实投资审计转型,全面实现“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原有办法的内容也有部分不适应,需进行修订完善,以更好地规范和完善我县投资审计工作。
问:办法都新增加了那些内容?
答: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政府与社会合作建设项目;按照全覆盖原则,对县域内公共投资项目采取备案、核查与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监督,各建设单位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及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及时报送审计机关备案,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进行指导,对建设单位工程结算审核结果进行核查。
问:办法还有哪些新规定?
答: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活动,不得代替建设单位承担结算审核等“以审代结(算)”和“以审代补(偿)”的做法。
其他的条款,根据新修订的《审计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部分调整,明确了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明确了违反本办法及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的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杨宁 0537-655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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