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丨济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霍雨慧解读《济宁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

打印 时间:2025-03-12


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济宁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济政字〔2025〕15号),为进一步帮助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理解政策,济宁市人社局邀请了就业领域专家济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霍雨慧教授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去年以来,国家、省相继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导性文件,对就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当前,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就业大局整体稳定,但也面临着一些压力与挑战,比如,就业增量与存量交织叠加,稳就业压力加大;“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等等。这次市政府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我市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现实需要。

《实施方案》从扩容高质量就业岗位、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维护保障就业权益、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强化工作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工作举措,全力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本途径在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实施高质量就业岗位扩容工程。明确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围绕壮大先进制造业提升就业质量,做强现代服务业扩大就业容量,发展现代农业吸纳就地就业,培育就业新动能,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这些任务的推进落实将有利用创造更多更质量就业岗位。

创业是实现自主就业、带动就业的重要载体,《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程,明确要打造一流创业环境,优化创业指导服务,常态化开展“创响济宁”创业服务活动;加大金融扶持创业力度,增强创业担保贷款可获得性;优化升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将有助于形成更加浓厚的创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创业热情。

围绕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现代化人力资源塑造工程,通过提高职业教育与就业匹配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空间等措施,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人力资源支撑。

重点群体稳,则就业大局稳,《实施方案》提出实施重点群体就业精准支持工程,根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特点和就业需求,量身定制支持政策、靶向提供就业服务,分类支持、精准发力,让更多劳动者求职有门路、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就业公共服务是落实就业政策、实施就业失业管理、促进市场供需匹配的重要载体,《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扩面提质工程,在扩大就业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要做优做强市场化就业服务,通过深化构建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强化村级劳务中介、乡镇劳务公司、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出资设立劳务中介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三年倍增”计划等措施,引导更多社会化、市场化的力量参与到就业服务工作中。

小到一份工作好不好,大到一个经济体的就业质量高不高,薪资水平、社保待遇和权益保障都是主要考量依据,为此《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就业权益维护保障工程,明确将进一步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保障,以良好的权益保障提升群众就业的满意度、幸福感。

总体来说,这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密切跟踪国家、省新政策、新措施,精准契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和重点群体的新诉求、新期盼,框架条理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必将能够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强政策支撑。


专家信息:济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霍雨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8000023 鲁公网安备 37080202000100号 鲁ICP备050212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