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济兖政办发〔2022〕4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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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8
12月8日,兖州区下发济兖政办发〔2022〕4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问:出台该文件的目的?
答:立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原则,全面梳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办理我区范围内的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相关单位要求开具的反映客观事实的证明,科学确定取消或免提交的证明事项范围。全面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问:具体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一)全面梳理证明事项。严格实行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各部门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为依据,参照2021年度发布的市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和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及依申请公共服务等各类事项中使用的证明,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于保留的证明事项,要逐项列明证明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编制形成《区级证明事项清单》。
(二)编制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各部门以《区级证明事项清单(2022年)》为底数,重点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梳理一批免提交证明事项,明确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行政协助、部门核验和现场检查勘验等方式实现证明事项免提交,编制形成《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成熟一批推行一批。不能实现“无证明”的证明事项要写明具体原因。
(三)审核公布。各部门、单位将本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报区司法局审核后,报请区政府公布,全区统一适用。各部门、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将更多的免提交证明事项纳入本单位清单。区司法局将本地区清单于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报省司法厅备案。
(四)动态调整。根据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情况和“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进情况,可以适时调整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需要调整的,由有关部门、单位向区司法局提出申请和依据,经审核后以本部门、单位名义公布实施,并将公布后的清单于7个工作日内报送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层报省司法厅备案。
问:该文件出台后,有关部门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各有关部门制定免提交证明事项工作指引、修订办理指南、完善告知承诺格式文本,并在各级政务办事场所、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各部门将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展改革部门完善信用分类监管,指导各部门将承诺人承诺信息及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对违约失信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约束惩戒。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积极开展事项梳理、规范数据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业务运行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区大数据中心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夯实数据底座,落地证照应用。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评估、提出工作建议,助推“无证明城市”建设提质增效。
联系人:胡萌
联系方式:0537-341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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