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 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管协调科李传敏解读《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微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打印 时间:2023-06-01


一、《通知》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3号)精神,依据县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微政发〔2022〕9号),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公布<微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组织有关部门修订形成《微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二、《通知》主要内容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微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辖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清单》作为附件。

三、关于《清单》(2023年版)

《清单》(2023年版)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84项,共涉及29个主管部门(单位)。同《微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相比,《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6项,涉及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减少行政许可事项2项,涉及县公安局。

 

专家信息:李传敏    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管协调科

政策咨询:联系人:李传敏,联系电话:0537-6509113

政策文件:微政办发〔2023〕2号 关于公布《微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8000023 鲁公网安备 37080202000100号 鲁ICP备050212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