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济兖政办发〔2022〕2 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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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3
9月3日兖州区下发了济兖政办发〔2022〕2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问:请问《实施方案》出台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这一《实施方案》的出台,最终目标是什么?
答:完善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围绕九年一贯制进行学校资源整合,加强城乡结对帮扶、交流互动,加快融合发展,努力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全力缩小校际、城乡、区域间差距,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城区挤、农村弱、师资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不均衡、教育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到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更高,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学校文化特色更加凸显,教育教学质量更加优良,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更加满意,2025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答:1.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6月—2022年9月)。制定并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组织,召开全区创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9月—2024年6月)。对照《评估办法》,认真做好前期摸底排查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补缺补差,整改提升,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3.区级申报、市级复核阶段(2024年6月—2024年10月)。对照《评估办法》,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加快推进工作任务完成。在自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申报登记表、区级自评材料以及群众满意度调查材料等材料,按程序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报对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查情况进行复核,正式申请市级复评。
4.整改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8月)。根据市级复核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多措并举,积极整改,全面补差补缺,力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5.省级及国家评估阶段(2025年9月—12月)。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督导评估及省级评估,并再次自查整改,做好迎接省级评估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省级评估中反馈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实行盘点销号,制定完善迎接国家认定方案,进一步强化措施,提升内涵,积极迎接国家认定。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具体联系人:苏伟
咨询电话:0537-3414276
济兖政办发〔2022〕2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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