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丨金乡县统计普查中心副主任、中级统计师王莉解读《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打印 时间:2024-03-04


为建立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机制,完善企业培育模式,加强升规纳统力度,持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字〔202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特邀请县统计普查中心副主任、中级统计师王莉同志对该文件进行了解读。

《实施意见》的机制形成明确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的重要支撑,是扩就业、增收入的主要载体,直接反映经济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成效。培育发展“四上”企业就是培植财源、税源,抓升规纳统就是抓经济发展2023年全年,全县新增“四上”企业207家,创历年来最高水平较2022年增加65家。截至2023年年底,全县共有“四上”企业672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173家,资质内建筑业83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59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314家,规模以上服务业43家。近年来,金乡县市场主体日新月异,各领域出现较多成长性好、发展前景优的企业,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此类企业培育模式还不完善,亟需建立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机制,持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实施意见》分别从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上明确责任单位、量化工作任务,加力储备“种子”“幼苗”“准四上”企业,扎实推进“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形成多方联动工作体系。

《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清晰按照“规范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升级一批”的工作思路,深化实施升规纳统“六步工作法”,利用济宁市升规纳统监测平台,持续挖潜“种子”“幼苗”“准四上”企业,推进市场主体“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加快“四上”企业倍增升级,构建阶梯式培育分组,为推动全县经济总量有效提升提供保障。培育“小升规”,加强小微企业入库培育、动态监测,力促加快成长壮大、尽早升规纳统。引导“产转法”,全面梳理规模较大、具备条件产业活动单位,“一企一策”跟踪管理,量化镇街产业园工作任务,确保成效。推进“个转企”,对经营良好、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分级分类培育,明确重点引导对象,确保有效推进。全力“保存量”,建立存量企业停业、歇业、退库预警机制,落实扶持政策,加强帮扶指导,确保升规企业净增量。

《实施意见》的措施科学有效。《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是健全各类扶持政策,强化升规纳统激励,开通“个转企”登记绿色通道,在企业土地、人才、金融、科技等关键环节上,细化措施、给予支持、明确保障。根据济宁市出台的《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扩大了升规纳统激励专业范围,市级财政按照制造业、服务业等专业升规纳统进行综合奖补,在我县的《实施意见》中,按照制造业、服务业、贸易业等专业升规纳统进行综合奖补。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持续抓好新增规模企业培育。经过3年努力,市场主体总量和质量大幅提升。“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市场主体规模、结构和综合实力更好地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形成富有活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专家信息:金乡县统计普查中心副主任、中级统计师王莉  擅长领域:统计调查、数据分析。实施各种统计调查,包括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根据调查目的和要求,选择合适的调查方法,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运用统计平台进行数据分析,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和结论。

联系人及电话:金乡县统计局程静   0537-8721216

金政办字〔2024〕2号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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