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玉记解读《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若干措施》

打印 时间:2025-02-25


为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发展新形势,切实激发住房领域消费活力,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若干措施》(济建房字〔2025〕1 号)(以下简称《措施》),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玉记就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促消费有关部署,落实市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文件。

二、《措施》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山东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鲁政字〔2025〕23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鲁建发〔2025〕3号)、济宁市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济政字〔2025〕31 号)等政策文件制定。

本文件与山东省《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鲁建发〔2025〕3号)的主要异同点在于,文件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群团购、好房子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完善,拿出了更多具体措施。例如,在群团购方面,我市明确了活动的具体组织形式,引导房地产企业推出精品楼盘,聚焦新市民、新入职青年、进城农民、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拿出优惠让利,带动更多商品房销售;好房子建设方面,提出了新出让地块原则上均建设高品质项目的要求,更好满足市民群众的改善性购房需求。

三、《措施》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充分释放房地产存量增量政策红利,着力提升房地产市场供给品质与适配性,精准对接群众多层次、个性化住房需求,有效激发住房领域消费潜能。

四、《措施》有那些亮点内容?

措施共包括6方面 18条内容,各项举措紧密联动,旨在激活我市住房需求,稳定房源供给,优化房市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主要具有以下4大亮点:

(一)优化供给端,主要包括优化产品供给、服务供给

1.建设“好房子”: 要求新出让优质地块,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标准建设高品质住宅,在提升容积率、配套、融资上给予政策支持,改善产品结构,激活高端需求。

2.改造“老小区”: 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涉及108个小区,1.5万户居民,联动电梯、家电、家装、节能、适老化“焕新”工程,补设施短板、优服务配套,提升人居品质,释放“以旧换新”需求。

3.提供“好服务”:全面提升开发项目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水平,健全健身休闲设施,强化充电桩、消防救援能力建设,优化美化园林景观,配齐公共服务、商业服务设施,为业主提供细微、高端、标准化服务。

(二)激活需求端,主要是“政策工具+重点群体+消费场景”协同发力。

1.用好政策工具:用好国家和省市支持住房消费的金融、公积金等系列政策,着力推进“卖旧买新”“以旧换新”等工作,激发改善性购房需求。

2.聚焦重点群体:精准锚定机关企事业职工、新青年、新市民、农民、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群团购”,引导房企推专属优惠,匹配刚需房源。

3.打造消费场景:结合文旅、体育项目设移动售楼处、展示馆,打造沉浸式消费场景;常态化办线上线下房交会、推介会;充实“房产超市”,提供一站式购房服务。

(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主要是“全程服务+资金监管+土地供应”多管齐下。

1.全程服务:实施“全周期全链条闭合式”管理,落实“包保责任”+“一官两员”(服务官、帮办员、督办员),靠前服务,解难题、促开工、保交付。

2.资金监管:强化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保障购房者权益,稳市场信心。

3.土地供应:加强房地联动,依据库存动态调控土地供应,科学编制规划计划,促供需平衡、稳市场预期。

(四)金融赋能,主要是供给端“白名单”支持、需求端公积金支持

1.“白名单”支持: 用好“白名单”融资主渠道 + 主办银行制,确保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畅通开发资金链,保项目交付。

2.公积金支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一是提额度,实际可贷额提高,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可提高至60%,现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10%以上;二是扩覆盖:灵活就业人员“愿缴能缴”;三是降门槛,二套公积金首付降至20%,显著增强居民购房支付能力,激活刚需与改善需求。


正文:济建房字〔2025〕1 号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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