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打印 时间:2025-03-04


《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5年2月26日经济宁市兖州区第7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3月4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实施好《实施方案》,现委托区大数据中心助理工程师王晓彤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实施方案》的颁布实施,对推动兖州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将发挥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近年来,国家密集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明确要求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创新。公共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蕴藏着巨大的社会价值与经济潜能,但受限于权责不清、流通壁垒、应用场景不足等问题,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尚未充分释放。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旨在通过制度创新破解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价值闭环的困局,以安全可控为前提,引入专业化运营主体,激活政务、行业、社会数据融合应用,赋能产业升级、城市治理和民生服务。这既是落实国家数据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抢抓数字经济机遇、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径。通过构建规范化授权机制、场景化开发模式与全链条安全体系,推动数据从“资源”向“资产”转化,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实施方案》内容涵盖七章三十六条,第一章介绍出台该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适用范围,术语解释以及职责分工等内容。第二章规定数据目录的管理、维护以及治理要求,强化数据质量把控力度,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及时。第三章规定按照“N+1+1+N”的组织架构推进实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并对运营机构、授权工作、一级运营主体授权程序、二级开发主体授权程序、授权协议和运营机构退出机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第四章对公共数据在授权运营全流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授权和开发、数据产品发布、数据产品流通交易以及各方收益分配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第五章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原则,督促各参与方各司其职,保障数据在全流程中安全使用,并要求相关方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六章明确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过程中,相关工作要接受规范的监管,并建立容错机制。第七章明确辖区内其它类型的公共数据亦适用于本办法,《实施方案(试行)》试运行期为5年,相关解释由区大数据中心负责。

《实施方案》的出台,也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意义。一是整合多方主体,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通过数据采集、治理、开放、授权、开发、流通交易等途径,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数据综合利用工作,深入挖掘数据价值,让数据资源真正“活起来”。二是规范数据流通途径,盘活“数据市场”。通过发挥公共数据在推动数据要素流通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参与数据流通和交易,赋能地方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升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推动数据流通交易和数据创新应用的重要途径,围绕行业、区域、场景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将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


具体联系人:商汉奇

咨询电话:0537-3401078


【文件原文】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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