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玉米研究所所长、正高级农艺师蒋飞解读《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打印 时间:2024-09-26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引领全市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我市在新时期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为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了更完备的政策支撑。

《实施方案》总体突出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紧扣中央和省、市委最新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对支持供销社系统全面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二是聚焦供销合作社的职责使命。供销合作社兼具公益性和市场性双重特质,在关键大事上党委政府抓得住、用得上,农民群众靠得住、信得过。《实施方案》的制定可以为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更好发挥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生力军、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农产品流通“国家队”作用,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提供遵循。三是权责清晰。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构建了权责清晰的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责任体系。

《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清晰明确、主要任务符合实际、保障措施全面有力。一是总体要求清晰明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供销社、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了今后三年供销社发展目标:全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市25%以上的耕地,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5万吨,健全完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经营服务网点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和中心村全覆盖,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二是主要任务符合实际。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农业强市建设的目标要求,立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供销社的职责使命,提出“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推动流通服务网络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4项主要任务11条具体举措。三是保障措施有力。从“组织领导、政策集成、保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发力,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落地。总的来说,《实施方案》指标设置贴合实际、措施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可控性。

为确保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见效,《实施方案》逐条明确了责任部门指责,建议在落实政策措施的同时,部门之间注重配合联动,加大宣传解读,同时强化与各级一揽子政策的有效衔接。


专家信息:蒋飞  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玉米研究所所长、正高级农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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