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 | 关于继续执行《金乡县“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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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1
一、问:“鲁担惠农贷”出台的背景和开展情况?
答:为缓解全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自2018年起,我县启动开展了“鲁担惠农贷”工作,持续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资本支持。截至目前,已与县域内11家金融机构开展了业务合作,全县新增涉农担保贷款15.87亿元,在保余额达到14.83亿元,累保金额达到43.46亿元,位居全省第一位。
二、问: “鲁担惠农贷”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三、问:“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
为积极推进财政金融协同支农工作,促进全县农业信贷担保可持续发展,2018年根据《金乡县“鲁担惠农贷”试点工作方案》和政银担分险机制要求,决定设立“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为规范和加强风险基金管理,制定了《“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四、问:“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的用途?
答: 风险基金专项用于支付政府分担的“鲁担惠农贷”相关代偿,实行“委托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五、问:“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目前的补偿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办法规定,对于省农担公司已经支付的“鲁担惠农贷”代偿,按照25%的比例给予补偿。
六、问:“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的意义?
答:“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为助推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保障,较好的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更多地投入农业农村,有力支持了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该办法是化解风险的保障手段,有效保障了“鲁担惠农贷”政策持续推进,全面推进了我县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发展,使全县“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七、问:“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的来源?
答:“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来源包括: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农业专项风险补偿资金、财政专项融资增信资金,以及代偿后从已实现的追偿收入中政府按比例分得的收入。
八、问:“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作用?
答:“鲁担惠农贷”的政策实施,有力支持了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成效十分显著。目前基金运作良好,已代偿3户,代偿金额30.65万元。《金乡县“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是化解风险的保障手段,可以有效保障“鲁担惠农贷”政策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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