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仲裁委员会简介
济宁市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法》的规定 , 由济宁市人民政府设立 ,依法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
本委由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 , 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能够仲裁涉外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之一。本委常设办事机构一济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济宁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 , 设有综合科、宣传调研科和 5 个业务科 ,并在 12 个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设立了办事处、联络处,济宁仲裁委员会在我市及省内外聘请了 300 多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的专家担任仲裁员,根 据经济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工程建筑、金融、 证券、保险、贸易投资等方面仲裁的需要,设置了统一的仲裁员名册。 济宁仲裁委员会奉行公正、和谐、诚信、高效 的宗旨,依法独立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的制度,并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务实的工作态度,依法解决各类经济纠纷,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