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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济宁465户国有林场职工2011年前将乔迁新居

2010-08-30 10:24:16 访问次数:

 

  近日,济宁市召开国有林场危旧房屋改造建设工作会议,启动实施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屋改造工程,全市9处国有林场465户职工将于2011年前搬进安全舒适的新居。

  济宁陆生、水生植物资源丰富,9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面积达4万余亩。针对国有林场职工居住条件相对滞后的实际,按照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经过全面普查,多方筹资,济宁决定2010年、2011年开展国有林场危旧房屋改建工程,工程总投资2490.6万元,改建面积36360平方米,涉及曲阜尼山林场、曲阜石门寺林场、泗水黄山林场、泗水安山林场、邹城十八盘林场、邹城吴宝庵林场、邹城峄山林场、微山鲁山林场、金乡白洼林场等9处国有林场的465户职工。

  济宁国有林场危旧房屋改建采取全面改建和局部改建相结合,在保障整体效果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林场职工意愿,以统筹为主,采取联户排房独门独院建设,或采取与新农村和集镇建设结合,三层楼房设计方案,完善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形成安全舒适的集中宿舍居住区。465户改建户中,原址重建324户,异地新建116户,翻建加固25户,其中曲阜尼山林场44户,曲阜石门寺林场34户,泗水黄山林场36户,泗水安山林场20户,邹城十八盘林场34户,邹城吴宝庵林场16户,邹城峄山林场159户,微山鲁山林场73户,金乡白洼林场49户。改建资金中央、省、市财政分别补助1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政府、国有林场和职工个人共同分担。户型设计为具备客厅、卧室、书房、厨房、厕所等布局合理的新型农居户型,每户住房面积78平方米以上,人均居住面积2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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