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停车收费
反映的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收费的问题。
市物价局回复:根据济宁市物价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卫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城区内三级甲等医院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济价审字[2012]91号)规定:“一、来医院就诊就医群众的机动车辆在院内停放的,凭当日就诊治疗凭证、住院陪床证或出院票据一律免费停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二、来医院探视病人、办理相关业务等车辆在医院院内及地下停车场停放的,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据调查了解刘女士有当日就诊凭证,不应收取停车费,但刘女士未保留停车收费票据。为督促院方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物价局约谈了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要求院方严格执行停车收费相关文件,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教育监管工作,院方表示今后严格执行收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