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噪音扰民

发布日期:2012-08-14 15: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荷花佳苑小区附近铸件厂噪音扰民问题。

市环保局回复: 经调查,群众举报的水泥铸件厂为山东华盛瑞德市政水泥制品公司,该公司从事生产水泥管道,生产时使用搅拌机和航吊时产生噪音。2012年8月8日,市中区环保局在该单位厂界外西、北处分别布点检测其外排噪音值:59.6db,59.9db。该单位位于日菏铁路西段北80米内,根据济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该单位属于4类声环境功能区(4b类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昼间限值70db,夜间限值60db,符合标准。 至于信访中提到的“每天早4点开始作业”,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三)进行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或者在午间和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或者在夜间和午间高声喊叫,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