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港航系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4-20 16:5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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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基层薄弱、基础不牢”和“责任落实不下去、管理严格不起来”的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按照省厅省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水上交通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港航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四化管理”为抓手,以“两保两树”活动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及四次重点行动,扎实推进本质安全系统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固本强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开展四次重点行动       根据全年各个时段水上交通行业事故发生规律和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四次重点行动,进一步突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把握工作主动权。第一次重点行动(第一季度)以确保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期安全稳定为重点;第二次重点行动(第二季度)以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第三次重点行动(第三季度)以夏季汛期安全为重点;第四次重点行动(第四季度)以国庆节假期和冬季安全生产为重点。全市港航系统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抓好每一阶段的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1、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管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监管责任,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质量信誉考核等环节,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严格市场准入。将安全生产作为港航企业(包括事业单位)、营运船舶、从业人员的审批和管理的前置条件,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水路运输市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将港航企业、营运船舶、从业人员等违法信息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与行政许可等相结合。       3、加强检查考核。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各单位要经常性的对本辖区安全重点部位组织检查。       4、严格事故处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制度,明确约谈条件、约谈对象、约谈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责任事故查处。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机制和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采取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大警示问责力度,及时通报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和鲁政发〔2010〕77号文件精神,强化措施,严格管理,促使港航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名人员,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能和人员配备。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港航企业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应当大力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必要的条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商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装备投入和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切实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培训计划,通过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实现全员培训。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特别是对新录用职工的岗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教育培训内容和结果应当记入档案,并作为从业人员日常考核的内容。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流程再造。严格按照“四化管理”的要求,加紧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流程再造。组织专业骨干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和总结,仔细研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程序,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门别类,细化分解,更新再造,对效果不理想的坚决纠正,突出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行性,逐步形成流程简洁、责任清晰、环环相扣、程序严密的安全管理流程,全面增强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控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1、进一步强化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的船舶运输安全生产。严把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船舶配员、船员任职资格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从事船舶运输业务。严格落实船舶安全检查、船舶防碰撞、上船车辆限重限高限宽、绑扎系固及合理积载货物等安全生产措施。陆(岛)岛客运、水上旅游运输在节假日游客集中爆满,运力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严禁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摩托快艇要和其他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危险品船舶要经常对输油(气)管路等船舶设备进行检查,防止油(气)泄漏,有效防范火灾、爆炸、污染事故的发生。       2、进一步强化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巡航,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超员、超载、超航区航 行以及货船、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现场监管,对客渡船实行一个航次一签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巩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渡口、渡船、浮桥和乡镇船舶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好县乡政府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地方海事部门的安全监督职责。要督促浮桥企业严格落实《山东省渡运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保持安全行车间距,禁止“双超”车辆通行浮桥,大型货车、危险货物车辆和客车要严格执行单车单向通行规定,杜绝桥上超车、车辆调头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凌汛期、洪汛期、调水调沙期间的浮桥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浮桥拆除后承压舟的系固工作,防止发生“跑舟”碰撞公路、铁路桥梁的事故。梁山海事处要加强现场执法,严禁拆桥后出现非法渡运,一旦发现,严厉查处。        3、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装卸为重点的港口安全生产。要高度重视港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客运渡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危险品上船。要切实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严格落实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船舶申报、审批、签证制度,严禁瞒报、谎报和匿报,严禁超等级、超品类、超数量靠泊作业。危险品码头要做好防泄漏、防静电、防火灾、防爆炸、防腐蚀毒害工作,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港口生产安全。      4、进一步强化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以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为重点,着力抓好在 建项目以及今年开工建设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积极探索构建“平安工地”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行大型水工结构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5、进一步强化办公、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保卫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切实加强办公区、生活区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消防设施配备和管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各类设备安全运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抓好用电安全,确保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定期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可邀请有关专家对企业的关键设备、操作流程进行安全诊断,帮助发现重大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多措并举,强力整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对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台帐,实行办结销号。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对没有执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报告规定的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       2、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各单位要建立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制度,重大隐患要上报市局。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要建立台帐,明确落实目标责任,跟踪落实,限期整改,确保100%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       1、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打非措施,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和通航水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持“惩防结合”原则,实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挂牌跟踪督办,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死灰复燃。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2、严厉打击重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水路运输方面,要重点打击非法载客和非法从事渡船运输,在通航水域非法采砂和非法从事运砂行为,大船小证、违章航行,黄河浮桥车辆、行人违规过桥等非法违法行为。工程施工方面,要重点打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设施设备和建筑材料等非法违法行为。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化管理”的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省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规定,推进港航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升级。       (七)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        1、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开展工作,提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要根据港航生产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预案体系,依据有关标准和规范,科学编制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可行有效,并按照规定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优化指挥调度,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事故灾难的能力。       3、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平战结合、专兼结合、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按照地方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积极购置储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储备物资和设备日常管理,确保应急处置需要。       (八)进一步强化科技兴安建设       1、加强安全科技装备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推进船舶安装GPS、AIS等安全信息设备,有效防范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       2、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快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对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和储存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实时视频监控。加快内河船岸通信监控系统建设,推进主要港口、区域性重要港口以及主要航道枢纽监测系统建设。充分利用3G通信技术,提高船舶运行轨迹、声音、视频的监控质量。       (九)进一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       1、建立有港航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港航各单位要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法途径,总结基层单位实践经验,凝练理论性成果,以点带面,指导和推动工作,要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日益浓厚,全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港航企业要树立物态文化“零故障”、制度文化“零缺陷”、行为文化“零违规”、精神文化全自觉“三零一全”安全文化建设目标;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文化建设机制,切实发挥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建设一批安全文化建设阵地,不断丰富安全文化载体、传承安全文化理念;培养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奠定思想文化基础;发掘一批安全文化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弘扬职业道德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推广一批安全文化理论研究成果,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开展一批安全文化为载体的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推动一批安全文化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打造具有社会影响力、可读可视性强的安全文化作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及四次重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狠抓措施落实。请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局安全科。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确保检查效果;市局将年底组织全年工作的考评检查。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每月20日前向市局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各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向市局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季度重点行动总结;12月25日前,报送全年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