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105T/2014-242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4-11-2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济宁市工商局2014年红盾护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
现将《济宁市工商局2014年红盾护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在农资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局。
济宁市工商局
2014年红盾护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红盾护农工作,扎实推进2014年“红盾护农”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不法行为,巩固前一阶段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成果,提高监管效能,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及省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探索实施“宽进严管”的新要求,积极应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农资市场环境,努力构建以经营行为规范,农资商品质量合格为日常监管目标的执法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14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的领导,市局决定成立由局长张庆军为组长,副局长刘运良任副组长,市场科、企业注册局、消保科、商广科、合同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宁市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科,负责组织全市红盾护农工作,协调与有关单位的配合和支持,搜集情况上报材料、督查督办,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重点及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
(1)营造“红盾护农”浓厚氛围。加大法律法规和农业知识的宣传力度,向农民群众宣传农业科普知识、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农资消费维权常识。特别是要结合“3·15”、普法宣传等集中活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农资消费提示、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消费维权知识等,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农资打假行动,形成良好的农资打假舆论氛围。
(2)清理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发挥红盾护农联系点和基层维权网络的作用,加大对不法游商的打击力度。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清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确保主体资格合法。同时,支持和鼓励信用好的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社等直接到乡间设立经营网点,提高放心优质农资商品的覆盖面。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3年3月20日至9月21日)
(一)认真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销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按照《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立足职能,加强与农业、公安等部门的配合,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品种权和销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种子的行为,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在销售旺季以“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种子的违法行为,加大种子案件查处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二)以肥料、农药为重点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3-4月份集中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加强对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溶肥、菌肥、有机肥等新型功能性肥料的监管。
(三)以农机为重点开展红盾护农促夏管、保秋种专项行动。6-7月份以农机为重点集中开展全省红盾护农促夏管、保秋种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四)加强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按照省局的规定,实施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3-4月、6-7月以消费者投诉举报突出、新闻媒体曝光和查办案件需要的农资商品作为质量抽检的重点,开展两次质量抽检,将抽检结果及时通过外网录入“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发布消费提示。
(三)健全长效机制阶段(2013年9月22日至11月底)
(1)严格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在继续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农资经营主体和农资市场开办者的诚信经营意识,积极建立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的预警防范机制、问题发现机制和依法查处机制。
(2)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要将农资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相结合,依据经营者守法诚信情况,对信誉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
(3)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应用。充分发挥“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作用,突破监管瓶颈,破解目前基层农资市场监管人员少、任务重、手段弱的难题;要进一步强化农资经营主体和上市农资商品信息库建设,数据录入、汇总、分析、反馈、上报等各个环节的任务要落实到人,不断完善农资市场追溯监管基础;要不断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人员对业务系统的操作水平,抓好数据质量建设,将业务系统原始数据的采集录入纳入日常工作,及时录入,并定期进行冗余数据的甄别和清理,确保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认真准备,迎接总局农资市场监管数据质量检查;要切实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扩大“红盾护农”工作的影响。要将加强舆论宣传作为开展好“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一环,予以高度重视。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系,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依法曝光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红盾护农”行动取得的成果和查处大要案件的情况。
(二)加大案件力度,严查大要案件。要始终把农资大要案件查处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速查快办、坚决予以严惩。对农民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要逐一排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案值较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
(三)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加大农资消费维权力度。要充分利用12315申诉举报平台,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形成信息采集、投诉受理、纠纷调解、案件查处和跟踪督办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
(四)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要加强与农业、质检、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资源共享,及时与各部门互通信息,努力形成执法合力,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治自律的积极作用,引导会员诚信经营,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