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机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15-05-14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民朋友们:
  
  2015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开始,为使您更好地了解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申请购买补贴机具,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实施范围:全市所有县市区(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王因街道包含在兖州区,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接庄街道、济宁太白湖新区包含在任城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疃里镇、马集镇包含在嘉祥县)。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对于购买重点补贴机具、按规定报废更新农业机械的要优先补贴。
  
  补贴数量:按照农业部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补贴额在3万元以上(含)的机具,农业生产个人每户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1台(套),即1台动力机械,2台配套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6台(套),即6台动力机械,12台配套作业机具。补贴额在3万元以下(不含)的机具,农业生产个人每户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含);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含)。
  
  补贴标准:今年我市仍执行全省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请查阅《山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补贴机型:根据中央、省规定,对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1大类35小类78个品目的机具进行补贴,具体见《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深松机、粮食烘干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与深松机械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棉花收获机、花生联合收获机、薯类收获机、大蒜收获机等重点机械要优先满足农民需求,敞开补贴。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小麦联合收割机补贴;免耕播种机必须为非全旋轴,全旋轴的一律不予补贴。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机具价格:补贴机械的具体销售价由农民朋友与供货企业自主商谈确定。同时,国家明确要求供货企业严禁借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且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补贴程序:今年,全省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政策,补贴办理流程如下:
  
  1、注意当地县级农机部门的报名公告,及时了解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公告将在县级农机部门、乡镇政府政务公示栏等处张贴,并在县级正规宣传媒体(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上发布。
  
  2、申请补贴对象根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自主确定购机品目后,参加农机部门组织的报名。按规定时间、程序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农机局或其指定地点报名。
  
  3、县级农机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补贴对象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补贴对象可取得经县级农机部门、县级财政部门签字盖章生效的《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4、补贴对象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并办理购机手续。经销商为购机者开具全额购机发票,并根据实际购机情况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选择机具品牌、型号等,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一式三份,购机者、经销商签字确认,一份经销商留存,两份交购机者(一份购机者留存,一份申请兑付补贴资金时交农机部门)。
  
  5、经销商在补贴机具上喷涂补贴标识及机具编号,严格按照《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生成的机具编号喷涂,体积较小的机具可只喷涂机具编号后四位。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购机者要及时办理挂牌、落户手续。
  
  6、每月1-10日,购机者持购机发票及复印件、《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购机者为农户的提供惠民补贴一本通存折)、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要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向县级农机部门申请兑付补贴资金。县级农机部门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印章,留存证、票、卡折复印件,其他留存原件。
  
  7、县级农机部门对购机者购买的补贴额在3万元以上的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实,其他补贴机具,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核实,同时,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资料进行核查,核实无误的,原则上于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送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原则上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购机者提供的惠民补贴一本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并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字样。
  
  8、如遇特殊情况,持有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补贴对象自愿放弃补贴资格的,应在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规定时间的前10天通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并交回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责任与风险: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先申请报名获得指标后购机的操作规程。补贴对象获得补贴资格后,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已列入黑名单和被取消补贴经销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不得经销补贴产品;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农民朋友们,实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对农民的关怀。我们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程序,把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希望农民朋友踊跃报名并监督。由于受补贴资金数额及有关条件的限制,目前,尚不是每种农机具都可以享受补贴,也不是每一位农民朋友都可以享受到补贴。对享受到补贴的,我们表示衷心祝贺,希望你们安全操作,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暂时没有申请到的,也恳请您予以谅解,争取明年享受到补贴。对我们工作中的问题和意见,您可以直接到当地农机部门询问、反映,也可以拨打市农机局的咨询监督电话。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
  
  市农机局咨询与监督电话:0537-2325048
  
  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电话:0537-2358315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