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的条件

发布日期: 2015-05-20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