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
一、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依法管理农业机械,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机械执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机系统教育培训及信息服务;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农机质量管理。
法定代表人:孟庆光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68.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004527379Y
二、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政府办公室(济政办发[1997]33号)批准设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举办单位:济宁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依法管理农业机械,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机械执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机系统教育培训及信息服务;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农机质量管理。
第七条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党委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权利: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局党委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一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五条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报请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十八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十九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强装备、提水平、促增收、保安全、惠民生”的工作目标,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成绩。市农机局先后获得全国农业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农机监理综合考核第一名、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和市直机关优秀基层党组织等20多项荣誉称号。
一、2016年工作情况
到2016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149万千瓦,增长3%;农用拖拉机达到10.58万台,增长3%,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75万台,增长5%;联合收获机达到3.34万台,增长7%,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0.94万台,增长1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6%,高于全省1.1个百分点。
(一)三夏三秋生产水平再创新高。一是作业水平提高。小麦机收率达到99.57%,同比提高0.11个百分点;玉米机播率达到99.7%,提高1.2个百分点;小麦秸秆还田率达到92.3%,提高1个百分点;水稻机插率达到34%,提高11个百分点;玉米机播率达到94.7%,提高0.8个百分点,小麦机播率达到93.5%,提高0.8个百分点。二是作业进度快。机械调度科学,保障到位,全市556万亩小麦仅用10天时间就收割完毕,6月8日至12日4天累积收割342万亩,超过全市小麦面积六成,单日收割峰值达到107万亩。秋收秋种进展顺利,截止10月5日,全市440万亩玉米全部收获完毕,其中机收玉米417.45万亩;累计完成土地深松面积134.6万亩,超额完成任务。三是“互联网+农机服务”推进力度大。利用农机化网站、“农机通”手机客户端、E田科技“靠谱作业”软件、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等载体,为机手和种植户提供农机作业、机械抢修及政策技术等信息服务,提高了作业效率,方便了农民群众。
(二)惠农政策实施规范高效。一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顺利。“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强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补贴范围更加集中,重点更加突出,政策效果进一步显现。到去年底,全市共落实农机补贴资金1.65亿元,补贴各类机械9131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338台、谷物联合收获机1430台、玉米联合收获机1024台、深松机513台、免耕播种机221台、粮食干燥机45台。我市被评为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受到省农机局通报表扬。二是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成效明显。1个试点县共落实报废更新补贴94万元,报废更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49台。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全市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农机深松补助稳步推进。今年我市争取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2000万元,在7个县市区开展深松作业补助试点,计划补助深松作业面积50万亩。到目前,全市深松补助任务已超额完成。
(三)农机化研推用协调推进。一是农机化创新示范亮点突出。争取市财政专项经费1000万元,立项实施高产示范田创建全程机械化、稻麦两作区全程机械化、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青贮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智慧农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5个市级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去年立项的项目,如高产示范田创建全程机械化、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稻麦两作区全程机械化、渔业生产智能机械化等,已经收到明显成效,进入最后验收阶段。二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实现突破。累计向上争取农机化专项资金690万元,较去年增加245万元,实施省财政支持的农机技术推广、农机装备研发创新、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等项目21项,拉动社会投资1000多万元。三是科技推广广泛开展。以省市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和省财政支农项目为依托,示范推广了精量播种、缓控施肥、种肥同播、高效植保等农机化新技术,开展了水稻、大蒜、花生、马铃薯全程机械化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技术路线的总结提炼工作。项目县新建农机化核心示范区5个,示范点14个,示范面积2.24万亩,扶持发展农机合作社16家。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24万亩,大蒜机收12.8万亩,马铃薯机械种植7.33万亩、收获13万亩,大蒜挖掘收获机械化率达到13%,高于全省3个百分点。四是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印发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农机手培训工作的意见》。举办现场会、演示会及各类技术培训班70余次,培训新型职业农机手1万余人次,完成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发证798个。市局与市人社厅、市总工会联合,成功举办了农机职业技能大赛。五是秸秆机械化利用成效显著。在稻区,集中项目资金,大力推广小麦秸秆打捆、深松灭茬、机械化育插秧等机械及技术,有效破解了稻区多年焚烧秸秆禁而不止的难题。在旱作区,积极推广小麦收割低留茬、秸秆粉碎还田、玉米贴茬播种,同时大力推广玉米联合收获、秸秆粉碎还田、玉米青贮收获和秸秆捡拾打捆技术,既有效阻止了焚烧秸秆、又保证了下茬作物的种植质量。
(四)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农机合作社蓬勃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项目,积极申报济宁市农民合作社农机示范社,全市共有4个农机合作社获得省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有7个农机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2个农机合作社被推荐为全国示范社。到今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合作社达到520家,较去年新增41家。二是农机维修和投诉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到今年底,全市各类农机维修服务网点达到532家,其中新公布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21家,创建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36家,处理农机投诉16起。在今年承办的全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经验介绍。三是农机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立项实施了济宁市智慧农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利用农机化网站和“农机通”手机软件发布各类信息1万余条,提供手机短信服务3万多次。“互联网+农机服务”成为三夏生产突出亮点。
(五)农机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档案管理,认真清理收缴违规牌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农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和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多个县市区举办了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到去年底,全市新挂拖拉机号牌3055副、联合收割机号牌1759副,新核发驾驶证2434个,年检拖拉机54532台、联合收割机10651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率、持证率同比分别提高4.3、3.2个百分点。
二、2017年农机化工作打算
2017年全市农机化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总体部署,以农机化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为主线,以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管理服务,主攻发展短板,努力推动全市农机化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四化”同步推进和整个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
主要工作目标:全市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31亿元,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3%,农机安全责任事故控制在3‰以内。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在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方面,主攻产前产中产后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粮食干燥、高效植保、秸秆处理和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发展短板,提升小麦玉米耕种收质量和水稻种植收获机械化水平。在经济作物机械化方面,主要是提升发展花生、大蒜、马铃薯三大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主要工作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实施高产示范田创建全程机械化、稻麦两作区全程机械化、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青贮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四个市级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年内新创建现代农业农机化示范园区4个,示范面积1.3万亩;二是以实施省财政支持的农机推广和深松作业补助项目为抓手,示范推广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年内确保完成水稻机插秧面积15万亩,保护性耕作面积140万亩,机械深松土地面积60万亩以上,新增大中型拖拉机500台、联合收获机1000台,各类农业机械5000台套;三是积极推进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落实农业部和省局关于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工作部署,整县整乡整建制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努力培育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机化发展典型。四是认真抓好农机技术技能培训工作,围绕农民实际需求,采取菜单培训、保姆式培训等方式,重点抓好农机化技术骨干、农机合作社带头人、新型农机手和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同时组织开展好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年内完成新型农机手培训1万人次,农机技术及经营管理人员培训1000人次;五是精心组织农机化生产。力争全市小麦机播率达到93%,机收率达到99%,秸秆还田和捡拾打捆率达到99%,玉米机播率达到99%,机收率达到93%,秸秆还田和青贮收获率达到95%。小麦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7%,玉米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7.5%。
(二)努力提升农机合作社建设水平。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增强后劲”,进一步加强以农机合作社为重点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工程项目,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奖补力度,加强农机合作社农业装备、库棚设施、办公条件等硬件建设。从安排项目、解决用地、融资贷款和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激发社会各方面注册创建农机合作社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引导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按照“五有”“五化”标准抓好规范化建设,建立合理公平、效率优先的分配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鼓励“企社共建”、“社社联合”,做大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年内争创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0个,全市农机合作社总数达到590个。鼓励农机合作社创新经营服务模式,引导扶持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托管服务、跨区作业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充分发挥作用,向规模要效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拉长服务链条,由产中耕、种、收、植保农机服务向产前农资供应、种子加工、水稻育秧和产后机械干燥、农产品初加工延伸,实现“接二连三”发展,向产业融合要效益。大力推广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探索建立基层农机管理与推广工作新机制。
(三)规范高效落实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推进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机补贴制度改革。推进农机惠农政策向农机化发展重点倾斜,向新型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倾斜,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补贴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农机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农机干部安全。全年力争落实农机补贴资金9500万元以上。继续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深松深耕、粮食干燥、秸秆利用、耕地整平、水稻机插、大蒜机收和花生联合收获等机械化作业实施补助。围绕降成本、去产能,积极发展节约型、环保型及绿色生态农机装备,减少和控制饱和类机械增长,充分发挥购机补贴政策导向调节作用。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加快老旧高耗能机械更新步伐,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农业生产急需领域,加快新型高效、绿色环保、信息智能机械发展,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升级,带动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积极争取农机安全财政保障,理顺农机安全监管体制,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变形拖拉机清理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安全监管,努力提高“三率”水平,严厉打击农机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因农机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年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责任事故,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目标内。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机维修管理规定》,依法实施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行政许可,积极开展农机维修质量纠纷调解,推进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年内新建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5个,符合“三统一”标准的农机维修网点5家。配合省局做好在用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认真受理和处理农机质量投诉,全面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管理,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障。
(五)全力推进智慧农机建设。以实施济宁市智慧农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为抓手,着力推进全市农机生产指挥调度系统、管理系统、服务系统、市县两级协同办公系统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全市大中型农机生产高效调度、统一监管、便捷服务,农机系统运转高度协同,提高农机管理服务信息化、科技化、现代化水平。2017年重点抓好济宁市农机局信息指挥中心及7个县市区信息指挥中心建设,扶持发展一个农机信息化示范县,完成市县两级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和平台架构、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系统、农机深松作业子系统开发建设和官网改造升级任务,确保平台一期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启动实施智慧农机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剩余4个县级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及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系统手机客户端开发(掌上农机APP)、安全监理应用系统以及安全运维和部署、大数据功能实现等开发建设任务,同时启动农机统计调查应用系统研发工作,初步形成覆盖全市、开放共享的农机化信息服务网络。
(六)认真抓好干部驻村入户和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精心实施农机行业五大扶贫工程,充分调动农机企业、服务组织、技术骨干及农机部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对精准扶贫工作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加强督导,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实有编制数:36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孟庆光、宋继清、李杰、颜峰、张玉民、韩安顺、孟祥水、寻莎莎、王克亭、孙启龙、王元之、刘金发、秦静、王绍耿、马士涛、侯秀华、梁芝稳、孟波、乔佃春、窦同秀、史衍法、王秀敏、高加元、魏国柱、马黎明、朱晓鸥、陈松林、林兴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2、不存在业务职能未履行的情况;3、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没有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4、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没有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通过济宁农机化信息网及时公开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