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勾结水客上海破获香烟走私案

发布日期:2016-05-25 15:40 信息来源:打私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上海海关查获一起“水客”勾结机场工作人员走私香烟入境的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20名,其中有6人是目前供职于机场、航空公司的“内鬼”,还有5人是曾有过机场工作经验的“水客”。
  20名涉案人员中,竟有超过一半的人是目前供职于机场、航空公司的“内鬼”,或是曾经有过机场工作经验的“水客”。
  上海海关5月22日透露,经过对此前查获的一起团伙走私货物犯罪案件的“顺藤摸瓜”,近日又查获一起“水客”勾结机场工作人员走私香烟入境的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20名,其中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4人,查获七星、万宝路、PEACE等品牌香烟近4000条。
“水客”勾结“内鬼”用两招走私
  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记者了解到,此次破案的线索来源是去年6月上海海关缉私部门曾查获的一起团伙走私香烟等普通货物犯罪案件。一个以韩国籍犯罪嫌疑人严某为首的团伙,多次利用浦东机场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通过闯关方式走私香烟等普通货物。
  破案后,上海海关缉私局并未就此收手,而是在梳理案件遗留线索的基础上,开展了后续追踪调查,使另一个以赵某为首、作案手段相似的香烟走私团伙得以浮出水面。
  该团伙之所以能够走私成功,是买通了在机场内的工作人员。海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团伙有多名“水客”多次前往日本,在日本本土商场或免税店购买七星、万宝路、PEACE等香烟,一般在抵达日本的当天返回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据调查,该团队走私香烟主要通过两种手段:一种,是在国际到达行李分拣区,由航空公司地服人员将香烟取出,然后直接推送至国内到达行李转盘,再交给其他团伙人员。
  另一种,是航空公司地服人员利用晚间国际中转航班结束、海关中转监管通道关闭的时段“钻空子”,引领“水客”绕开海关监管通道,将香烟带到国内到达区域。
  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记者从上海海关获得了该团伙一次走私过程的监控视频。
  视频显示,4月19日19时14分,某航空公司地服人员肖某等候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的国际到达转盘后,将疑似装有走私香烟的行李搬运到行李车上;
  19时21分,肖某推车至国内到达3号转盘的后面,将行李搬运上转盘,随即经工作通道走到行李大厅,再装模作样地把行李从转盘上拿下来;
  19时23分,肖某将行李送交事先等候在外的机场工作人员张某;
  19时29分,张某推车从T1航站楼的出发1号口出门,将行李搬上事先等候在外的汽车;
  19时40分,嫌疑人衣某从T1航站楼的出发8号口出门、上车,与张某接头;
  19时56分,嫌疑人石某在机场附近的一家旅馆与衣某接头,负责将走私香烟运送至仓库。
  “内鬼”竟多达6人
  在基本摸清该团伙的成员情况、作案规律后,上海海关缉私部门根据线索分析判断,认为多名“水客”将于4月21日搭乘日本大阪至上海浦东机场的航班集中入境,当即决定与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组成联合指挥部,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派出多路侦查员分头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果不其然,4月21日晚,涉案“水客”分别搭乘两个航班,先后于18时、21时抵达浦东机场入境。
  为避免打草惊蛇,指挥部决定对搭乘前一航班入境的“水客”保持跟踪监控,暂不抓捕。
  21时30分许,数名“水客”乘坐航班抵达浦东机场T1航站楼,航空公司地服人员戈某利用职务之便,以走中转厅绕开海关监管的方式协助“水客”走私。多名侦查员协作跟踪,在机场露天停车场将4名“水客”及1名黑车司机抓获到案,当场缴获境外香烟近800条。
当晚,侦查员通过调查询问等多方线索,继续对团伙中的机场工作人员和其他水客进行分头抓捕搜查,一举捣毁该香烟走私团伙。
  经侦查,该走私团伙成员中有9名“水客”,以购买并携带香烟入境为业,每周平均往返日本大阪与上海之间三四次,其中4人曾于今年1月到3月因超量携带香烟入境被海关行政处罚。海关缉私办案人员介绍,这些“水客”大多是90后,甚至有95后,其中有5人都曾经在浦东机场工作过,对机场环境很了解。这些年轻人大多在上海没有固定住所,有些人入境后直接转机飞到国内其他城市,这给侦查抓捕增加了很多困难。
  据透露,团伙中还有航空公司地服人员等机场工作人员6人,其余人员为司机、收货人、快递员等物流人员,负责接收运输涉案香烟并发往辽宁等地。因为这些地服人员对机场的地形路线、工作时间等规律都十分熟悉,且有出入工作通道的便利,在“水客”到达机场后,他们就根据现场情况,相应采取不同方式进行走私,非常警觉,具有很强的遮蔽性。
  据介绍,之所以铤而走险,走私团伙看中的是高额的差价。比如,万宝路的某款香烟,国内正常售价约500元/条,而通过走私的违法途径,可以赚取300元/条左右的差价。
  情节特别严重可处无期徒刑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参与走私香烟的涉案人员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按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章来源:上海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