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站《关于做好三夏期间农机质量投诉受理与处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31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农机函字[2016]29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

    为扎实做好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助推我市“三夏”农机化生产顺利实施。现将省站《关于做好三夏期间农机质量投诉受理与处理工作的通知》(鲁农机鉴定函字[2016]14号)转发你们,并提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夏”生产期间,抓好农机维修管理和农机质量投诉工作,是保证上阵机具检修质量、储备农机零配件货源充足和农民维权的有效举措。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农机维修行业的管理和农机质量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及时成立农机质量监管领导小组和检修服务队,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农机维修业务指导和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处理工作,为“三夏”农机化生产提供支撑。
    二、认真做好机具维修和质量投诉工作
    各县市区要组织农机维修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入社,指导机手检修、调试、保养机械设备;认真检查农机具安全性能、及时发现和排除机械故障。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投诉热线电话,及时受理处理各类农机质量投诉;发生群体投诉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根据事态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确保“三夏”上阵机械性能优良和农民维权工作落实。
    三、狠抓农机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夏”期间,是机械发生故障的多发期,也是机械检修的高峰期,假冒伪劣农机配件易于涌入市场。各县市区要重点加强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配件门市部、经销企业的管理,严格检查经销企业维修机械不及时、维修企业无经营资质、修理工无证上岗维修机械等行为,重点查纠销售和维修企业利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零配件维修机械和维修电路老旧、安全防火设备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在“三夏”期间,对受理处理农机质量投诉不及时,处理投诉方式方法欠妥当,导致出现上访事件的县级投诉机构,市局视情给予通报批评。
    四、搞好农机质监工作的教育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
    “三夏”生产期间,是展示农机风采,突出主力军作用的关键时节。各县市区要注意发现和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及时树立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要总结“三夏”期间农机检修和农机质量投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连同报表19、20于6月24日前一并报送市局质量监督科。

    附件:

    1. 省站《关于做好三夏期间农机质量投诉受理与处理工作的通知》

    2. 表19

    3. 表20

 
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