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机关食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发布日期:2016-06-22 14:07 信息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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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机关食堂按照《关于印发<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素质提升六大工程、专项整治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积极落实文明礼仪倡导工程,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文明用餐。机关食堂门口等位置设置“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宣传海报、标语,在大厅内部、餐桌上张贴勤俭节约、文明用餐的名言警句、经典诗文,营造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2、引导文明用餐。严把食品质量关和价格关,标准菜品份量,合理搭配菜品,引导顾客按需求点餐;推行服务文明用语,主动提醒顾客节约用餐、避免浪费。

3、示范文明用餐。政府机关食堂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积极引导“文明餐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严把质量关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让勤俭节约、文明用餐理念广为人知、成为认同、变为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