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结婚证
梁山县陈先生反映,他父母于1987年结婚登记,结婚证丢失后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他认为该要求不合理。
市民政局回复:1.对于有档可查的,当事人可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婚姻登记处或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2.对于时间较早,无档可查的,当事人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单位或居(村)委会开具的结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