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机局关于加强秋季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23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农机函字[2016]51

县市区农机局

  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加强秋季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及时、准确了解各县市区秋季农机化生产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依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农机局要充分认识秋季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细化到岗,落实到人。

  二、注重实效。三秋期间,农机化生产信息实行日报制度,报送内容和格式按附件办理。每周一的报送内容仍按《关于做好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办理。

  三、报送方式。自即日起各县市区请于每天上午10点前通过手机短信向局报送。短信发送手机号码:15106702228

  

 

附件:短信报送内容和格式

 

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9月23日

  

附件:

  短信报送内容和格式

  截至___月___ 日___时,全县(市区)累计收获玉米___万亩,占种植面积的___,其中机收玉米___万亩;累计完成深松___万亩,占任务数的___ ;累计播种小麦___ 万亩,占预播面积的___ 。(××县市区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