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机局关于加强秋季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济农机函字[2016]51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
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加强秋季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及时、准确了解各县市区秋季农机化生产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依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农机局要充分认识秋季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细化到岗,落实到人。
二、注重实效。三秋期间,农机化生产信息实行日报制度,报送内容和格式按附件办理。每周一的报送内容仍按《关于做好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办理。
三、报送方式。自即日起各县市区请于每天上午10点前通过手机短信向市局报送。短信发送手机号码:15106702228。
附件:短信报送内容和格式
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9月23日
附件:
短信报送内容和格式
截至___月___ 日___时,全县(市区)累计收获玉米___万亩,占种植面积的___,其中机收玉米___万亩;累计完成深松___万亩,占任务数的___ ;累计播种小麦___ 万亩,占预播面积的___ 。(××县市区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