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机维修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济农机字〔2016〕81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
为全面掌握我市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摸清发展的底数,了解发展的现状,找准制约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有的放矢地加以培育、规范和管理,提升农机维修质量, 确保安全,进而推动我市农机维修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维修行业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9月30日------10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辖区内从事农机维修的农机维修网点、农机经销商、农机合作社和农机配件门市部。
三、调查内容
1.辖区内从事维修行业的数量、经营模式、类别、等级;从业人员数量和等级,《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与维修工持证上岗情况,是否有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问题。
2.农机维修企业的分布特点、从事维修辐射区域及维修服务能力情况。
3.维修企业建设规模、库房用地及装备设施配置情况。
4.消防器材、用电线路等安全设施配备与安全生产情况。
5.农机具维修的主要渠道、方式及农机维修经营效益和收入情况。
6.从事销售的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维修企业售后服务情况。
7.对在用高新农机具维修服务、配件供应、维修和使用技能培训情况,特别是大型、复式、高新机具的维修与现有的维修技术人员和维修装备设施是否匹配。
8.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维修质量能否保证,有无被投诉问题。
9.在农机维修行业发展中,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和修理工培训有哪些扶持政策。
10.当前制约农机维修业发展的“短板”有哪些?突出问题是什么?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措施。
四、调查方法
采取县局调查,市局抽查的形式实施。
五、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机维修管理是农机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是农机部门三个行政许可之一,也是农机维修行业准入的关键标志。国务院第412号令明确规定:《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是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已颁布实施,授予了权力,赋予了责任。但是,在农机维修行业管理方面,还存在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力度不大、承修能力弱、安全隐患多等问题,这些都是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潜在的重大隐患,抓好农机维修安全管理迫在眉睫。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市安委会已把农机维修网点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的范畴,给我们做好农机管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给我们做好农机安全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时刻坚守“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市安委会有关管行业、也要管安全的文件要求,切实摸准农机维修网点的底数,以便有的放矢地抓好农机维修管理工作。
2.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时值九月下旬,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 ,“三秋”农机化生产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市局开展这项活动,既是摸清农机维修行业数量的调查,也是年底抓好农机维修质量、保证农机安全的大行动、大检查,各县市区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时间、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好调查摸底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管,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业务科室要具体抓,确保这次调查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3.突出重点,保证质量。通过这次调查,既要查纠无证经营企业、无证上岗维修人员等违法违规问题,又要整改安全隐患;其次,要精准掌握辖区内农机维修业发展现状,找准制约发展的“短板”问题,定措施逐步解决;第三,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的同时,形成客观、真实、高质量的调查报告,连同《农机维修网点调查表》,一并于10月底前报送市局质量监督科。
附件:农机维修网点调查统计表
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