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1041W/2017-300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17-03-2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山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项目库入库重点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8 信息来源: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鲁新广字〔2017〕142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出版集团、山东广电网络公司、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项目库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产业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项目库入库重点项目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工作,准确全面了解项目库入库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获得的主要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一批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实施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清理一批至今尚未启动的、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实现项目动态跟踪和常态化管理,指导重点项目的合理布局和有序开发。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15、2016年度入选山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项目库的重点项目。
(二)实施情况
  1.是否按进度计划实施,是否按要求提交项目进度情况、项目结项报告等。对未能按计划启动、实施、结项的,项目单位须说明原因。已完成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项目验收,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或在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结项。
  2.是否符合申报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申报文件内容。入库项目实施过程中有重大变动与调整的,项目单位须说明调整内容及原因。
  3.实施效果如何,取得的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三)获得资金及政策支持情况
  1.是否获得各级政府专项资金或其他政策支持。获得支持的,请说明具体情况并附相关文件。
  2.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是否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的支出范围、标准和程序;是否存在违反财经会计制度的行为;是否有廉洁制度和廉洁措施,是否有监督检查。
3.承担单位是否有股权(债券)融资需求,有需求的,请单独说明。
  三、工作步骤
  (一)各项目单位自查(3月底前完成)
  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查,并向所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集团单位报送纸质自查情况表。自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及时纠正。
  (二)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集团单位对所属单位的入库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4月上旬完成)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集团单位负责本市、本集团、本单位入库重点项目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在入库重点项目承担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市、本集团、本单位入库重点项目自查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形成本市、本集团、本单位的项目工作检查报告。
(三)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4月中旬)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专门检查组,根据各单位自查和全面检查情况,对部分入库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集团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发展的全局出发,切实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基础资料的真实、合法、全面,确保检查工作务实、高效。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集团、单位要明确检查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及联系人,并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名单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发展处。
  (二)提高检查质量。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要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评价入库重点项目组织实施效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对一些重点项目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进行推广。对检查中发现的尚未启动、未按计划实施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入库项目,研究确定整改措施,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入库重点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自查情况表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所属集团、单位。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集团、单位请于2017年4月7日前,将本市和集团单位的项目工作检查报告、各重点项目承担单位自查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发展处。
(四)用好检查成果。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集团、单位要充分利用本次检查,认真总结评估项目工作情况,将本次检查结果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重点项目推介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在下一步中央和省级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中参考本次检查结果。
联系人:田  野   周  琛   
电  话:0531-85036227   0531-85038163 
传  真:0531-85036178
邮  箱:sdgfb2008@163.com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发展

附件:入库重点项目自查情况表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