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保项目公告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本项目为济宁市政府机关办公区安保、消防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109.926万元
1.2016年度
每月服务费为:91605元(3395元/人×15人=50925元,2260元/人×18人=40680元),年度服务费109.926万元。
2.2017年度延续2016年度服务费109.926万元
三、购买内容和数量
(一)服务内容
1.办公区
(1)在服务辖区立岗执勤;
(2)对机动车辆开展查验工作;
(3)对外来人员进行询查;
(4)对来客来访进行登记;
(5)在服务辖区定时定点巡逻;
(6)负责服务辖区的重要会议期间的院内安保、交通疏导等工作;
(7)对服务辖区消防设备定期组织检查和做好消防工作。
2.其他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之内,在安保服务辖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的其他安保工作。
(二)服务目标
在服务辖区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止辖区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维护服务辖区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服务要求和标准
(一)保安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男性,年龄为18-55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立岗保安和巡逻保安须从形象、年龄、身高、业务能力等方面具备更高要求。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敬业,文明礼貌。
3.经过保安员专业培训,持有效保安员证(暂时无证的,由保安公司出具担保证明)。
(二)岗位设置和工作机制
1.指定1名保安公司经理负责服务辖区保安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每月底定期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安保工作的局长沟通安保工作情况和交换工作意见。
2.指定1-2名保安队长负责服务辖区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保持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保卫科密切配合,每周五定期向安全保卫科汇报安保工作情况和建议,学习上级领导指示要求。
3.保安队根据人员、工作任务、服务区域等要素下设保安班(组)。
4.保安班(组)由若干保安员组成。
5.实行层级管理,形成上下联动、运行高效、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安保工作机制。
(三)岗位职责
1.保安队长职责
(1)对服务辖区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各项保安工作,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意见;制定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
(2)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地区治安工作形势,有预见地提出保安工作意见和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安全保卫科,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积极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防自然灾害的“五防”安全法纪教育工作;负责安排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和发放、登记工作;负责安排对消防器械和设施的检查工作并提出建议。
(4)组织保安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监督考察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严格检查交接班登记制度,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方面的投诉,提出对保安人员的奖惩意见。
(6)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安保任务,积极配合安排的其他工作。
2.保安班(组)长职责
(1)负责安排和组织开展本班(组)工作,维持严谨的岗位纪律和最佳的服务态度。
(2)安排并检查本班(组)岗位工作日志、巡查记录及出入办公区(宿舍区)大门记录。
(3)处理临时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保安队长和安全保卫科。
(4)安排交接班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
3.保安员职责
(1)严格遵照安保制度,负责所属岗位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2)遵照规定按时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处理突发事件并上报保安队长和安全保卫科。
(3)严格遵照人员、车辆及货物出入办公(宿舍)区大门制度,并做好核实、登记事宜。
(4)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记录上报班(组)长。
(5)搞好值班室、监控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整洁有序。
(四)行为准则
1.个人仪表
(1)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上岗前整理好仪容。
(2)站姿正确(跨立式,两脚略与肩同宽),坐姿端正。(3)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2.礼貌服务
(1)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来客时,需敬礼并使用礼貌用语。
(2)热诚对待住户和工作人员,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在工作岗位上不得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看电视、玩手机、睡觉。
(4)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1.车辆出入管理
(1)车辆凭通行证出入办公区。
(2)无通行证的车辆因事需进入办公区,须于门卫处填写登记表,详细登记事由、车牌号码,并押存驾驶员证件后方可进入。车辆外出时归还驾驶员证件,登记车辆外出时间。
(3)车辆拉货物出入办公区,保安员要主动上前询问,问清去向单位或住户,确保无误后,方可登记放行。
(4)车辆出入办公区,如发现可疑问题,及时劝阻,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等出入办公区,凭门卫发放的通行证出入。严禁无证出入。
2.人员出入管理
(1)保安员认真识别办公区工作人员,对不熟悉的人员要主动上前询问,确保无误后,方可放行。
(2)非工作人员因事需要进入办公区,需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3)上访人员进入办公区,要及时劝说离开,维持好办公秩序。
3.巡查制度
(1)白天巡逻。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办公区内部治安、消防及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保安队长和安全保卫科,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2)夜间巡逻。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办公区内部治安、消防及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保安队长和安全保卫科,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班长带领值班保安一人,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半小时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办公区安全。
4.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如需发生费用,及时向安全保卫科汇报。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及时向安全保卫科汇报。
(六)保安器械的保管、领用、使用及交接制度
1.保安器械的保管。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细记录。
2.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岗位值班保安人员由当日值班班长负责领用本班(组)人员使用器械,并做详细签领记录;下班时与接班班长办理器械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保安队长(副队长)于每日上班时签领器械,下班时须将器械交归管理员入库,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1)任何不值班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五、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承接主体需满足《济宁市人民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5〕12号)相关要求。
六、人员岗位要求
(一)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工作需要,定人定岗,不得随意抽减人员。其中项目经理和保安队长需具有5年以上市级党政机关保安管理工作经验。
(二)项目经理和保安队长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三)其他保安人员要求:爱岗敬业,有团队意识,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说话文明礼貌。
(四)所有上岗人员着统一服装,文明上岗,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五)工作期间严禁脱岗、离岗、缺岗、睡岗等。
七、服务方案
针对该项目制定完善的安保服务方案,应体现供应商的经验、能力和竞争优势,管理组织、工作计划和措施等阐述应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并且各项措施切实可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安保服务整体策划,明确具体管理措施。
(二)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阐述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三)提供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配备、培训与管理计划。
(四)提供人员配备、岗位设置、人员考核方案。
(五)提供详细的安保服务方案,主要包括:门卫服务、巡逻服务、消防检查、车辆出入管理、来客登记、守护服务和利用现有设备进行技防等。
八、相关说明
(一)供应商定期听取采购人对安保服务管理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整改。
(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服从采购人统一调配和调遣,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三)安保服务费实行包干制,包干费涵盖:保安员工资、保险、福利、奖金、加班费等;办公经费(笔墨纸张等),后勤保障(员工服装、床铺、被褥、窗帘等),执勤器械(警棍、巡逻灯等)。
(四)采购人将根据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评。严格按照《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服务考评工作实施细则》(济事管字〔2016〕6号)实行季度考评,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评比优秀、合格等次,全额支付服务费,对不合格等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支付95%的服务费。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首月上旬支付。
(五)辖区发生火灾、被盗行为,经调查核实,确属保安员失职的,扣发当月该服务费的50%后,再严格按照季度考评兑现服务费。
(六)采购人对在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更换。
(七)本次采购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且经采购人考评合格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以此次签订的采购合同为标准续签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人数不得低于此次采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