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154/2017-302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17-08-0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中国-东盟博览会由商务部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是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经贸交流展会。第十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7年9月12日-15日在广西南宁举行,以“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助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主题,将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一系列高规格论坛和会议,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互联互通、港口物流、跨境经济合作、跨境电子商务、金融合作、社会人文多领域合作。
请各商务主管部门结合与东盟经贸合作实际,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四届博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博览会展览面积12.2万平方米,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和“魅力之城”五大专题,国内商品展示主要有机械设备、电子电器、建材、农产品和食品、轻工等。根据组委会统计,目前尚有少量建材类展位。请各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感兴趣的企业报名参展,借助博览会进一步扩大对东盟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规模。(展位具体要求及报名方式参见东盟博览会官网http://www.caexpo.org)。
二、请组织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能源环保、现代农业、信息技术、金融服务、跨境合作以及优势产能等领域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参加博览会贸易投资促进活动,有关活动安排请参阅博览会官方网站。根据博览会组委会的要求,由省里统一办理参会人员证件手续,请于8月10日上午12时前将参会代表团人员名单、参会人员近期正面二寸彩色半身证件照电子版(JPEG格式,分辨率240×320像素以上,大小50KB以下,注明单位名称、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报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人:晁党生
电 话:2312057 15505375572
邮 箱:cds2312057@163.com
济宁市商务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