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原师专办公区机动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
原师专办公区各部门、单位:
为配合全市创城工作,规范本办公区内停车行为,改善交通拥堵状况,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我局将于近期协同安保、物业公司对办公区内外来车辆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在南北两院实行通行证管理。原2017年市委市政府通行证可以继续使用,其余年份通行证作废。如有需要办理本办公区通行证的部门、单位,请如实统计车辆信息,认真填写机动车辆统计表(下载地址: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并附行驶证复印件,于2017年8月7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交门口警卫室(南门、东门皆可)。请非本办公区内工作人员的车主于8月7日前自行将本人车辆驶离,过期不驶离的将进行拖车处理。
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科
2017年8月1日
原师专办公区办理通行证申请表
市直部门、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办理人: 办理人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车牌号码 | 车辆型号 | 颜色 | 司机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