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00MB28232033/2018-384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残疾人联合会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18-01-2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市残联】关于印发《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2 信息来源: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社发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经市委组织部原则同意,根据省残联《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省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17〕54号)精神,现将《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级残联换届工作。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11月14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全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省残联《关于全省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17〕54号)要求,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从现在到明年3月底前,全市各级残联将自下而上,全面完成换届工作任务。各级残联换届工作是在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是全市残疾人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我市各级残联换届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健全残疾人组织体系,提升残疾人组织治理能力,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充分激发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强不息、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残联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实现济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奋斗,为推动“一二五六”目标思路实施和实现走在前列要求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在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强三性、去四化”目标,贯彻落实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残联改革方案要求;坚持“自下而上、统一进行”,乡、县、市三级残联逐级接续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进行,并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完成;坚持依法依章程,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三)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指示精神;召开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第六届主席团(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乡镇街道残联主席);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推荐上一级残联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出《章程》修改意见;通过其他重大事项。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

  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残联换届工作要在2017年12月底之前完成,市残联将于20183月底前完成换届任务。

  二、会议代表

  (一)代表人选名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来源广泛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人选条件。政治立场鉴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热爱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自强不息,敬业实干,工作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的参事议事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三)代表人选结构。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代表人选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基层和一线人员占60%以上;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可以是两类残疾人及其直旁系亲属或者专门从事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工作的专业工作者;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助残社会组织代表、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少数民族残疾人和残疾人专职干事(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四)代表人选产生程序。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的地方代表必须由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乡镇街道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由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协商推荐产生);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代表由残联协商代表人选所在部门和单位推荐产生。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因故不能及时召开的,代表人选由其主席团推举产生。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三、主席团

  (一)主席团规模。按照“规模适当、高效履职”的原则参照上届主席团人数确定主席团规模和委员构成,上一级残联要对下一级残联提出指导意见。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思、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干净担当;宣传和践行人道主义思想,热爱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热忱服务残疾人,在广大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爱岗敬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事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三)委员候选人人选构成。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人士组成。原则上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比例要在65%以上,基层和一线委员的比例占35%以上。

  (四)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上一级残联地方委员候选人人选由其下一级残联党组(没有党组的县级残联的党组织)提出建议名单,与上一级残联协商后,经下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下一级残联应根据其上一级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候选人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基层和一线优秀残疾人以及本级新一届专门协会领导中推荐。

  (五)主席团机构人选。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主席团主席由分管残疾人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副主席由联系残疾人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残联党组书记、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代表等担任。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人选由残联党组(没有党组的县级残联的党组织)提名,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在报党委组织部门之前,请示上一级残联意见,待当地党委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新一届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一般由党委、政府领导担任。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人选由残联党组提名,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上一级残联意见,商请本人同意,报请当地党委批准后,由主席团聘请。

  (六)主席团全体会议。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召开本届主席团全体会议。主要内容是:作出召开代表大会的决定,通过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之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聘请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理事名单;通过各专门协会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名单;推荐上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人选。

  四、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商上一级残联,会同考察,待当地党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推举和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新调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应能任满一届。其他新进入班子的挂职副理事长一般应从党政部门、群团组织领导中产生,兼职副理事长一般应从优秀的残疾人干部、残疾人亲友、残疾人事业的专家学者、优秀助残组织负责人中产生。在下一级残联召开代表大会之前,上一级残联要协助下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执行理事会要成为忠诚干净担当、团结创新求实、结构梯次合理、残健融合奋进的领导集体。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章程》有关规定,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热爱残疾人事业、善于综合协调、甘于无私奉献、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标准选优配强执行理事会成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级界限,有条件的地区,在不减少原有专职领导班子成员的前提下,可采用挂职、兼职等方式充实执行理事会工作力量。

  各级残联要抓住换届契机,进一步优化结构、扩大交流、提高素质、增强活力,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文件(鲁组通字〔20032)和市委组织部文件(济组通字〔200314号)要求,完成残疾人干部配备任务。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干部选拔范围,坚持不降标准、适当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残疾人干部。如现班子职数已满,又需配备残疾人干部的,要积极协调干部主管部门逐步解决;对综合素质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选拔。

  各级残联要认真履行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责,协助下一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做好残联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积极推动残联干部在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等单位间交流任职。

  五、专门协会

  市、县(市、区)级残联设肢残人协会、盲人协会、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市级各专门协会的委员原则上由县级专门协会主席和市级残联主席团委员中的本类别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担任。

  各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可根据需要设立名誉主席、秘书长。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人选要政治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接受残联党组领导,热爱残疾人事业和协会工作,在本类别残疾人中享有较高威望,具有较强的参事议事和社会活动能力,清正廉洁。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各专门协会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程序是:由残联党组(没有党组的县级残联的党组织)提名,商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召开本类别残疾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会议选举(名誉主席由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聘请)产生,经残联主席团会议通过后任职。在市残联指导下,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开展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差额选举试点工作。

  市、县级各类别残疾人代表大会与同级残联代表大会同期举行。按照各自章程,分别召开各专门协会本届委员会会议、本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和新一届委员会会议。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换届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级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一定要提高认识,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换届工作方案和进展,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以换届为契机,解决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各级残联党组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对换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认真研究,对本地残联换届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加强换届工作培训,确保换届工作程序规范、遵章守法。要按照干部管理职责认真研究主席团、执行理事会、各专门协会领导班子人选,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要为代表大会的召开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并创造满足残疾人需要的无障碍条件,特别是听力残疾人需求的手语翻译,大会选举时设置移动票箱。

  (二)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各县(市、区)级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要认真按照《章程》和本地实际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的方案,经报市残联及当地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要召开换届工作会议,部署本辖区乡镇(街道)残联的统一换届工作,做到换届时间统一、程序严格。要广泛征求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修改意见,县级残联代表大会结束后统一梳理归纳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将实行换届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三)严格代表人选和主席团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各级残联要按照条件对代表人选和主席团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建立提名推荐审查纪实制度,准确认定代表人选和主席团委员候选人身份,坚决防止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查。对于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品行不端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行为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没有履职能力或上届当选后没有履职尽责的,一律不得提名或推荐为代表人选和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人选。

  (四)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换届政策纪律的学习教育,强化纪律自觉,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严格组织把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严肃执纪问责,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以坚决态度、果断措施严查严办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换届工作过程中,上一级残联要加大对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监督力度,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开展专项督导和检查。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面对进退留转,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坚持团结稳定鼓励主基调,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积极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残疾人观,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宣传广大残疾人热爱祖国、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敬业奉献、扎实工作热情,聚心凝力、团结奋斗,把代表大会开成团结、民主、奋进的大会。要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和正面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在换届工作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残联。各县市区换届工作完成后,于2018年120日前将《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登记表》和被推荐代表、委员的两寸彩色电子照片,同《章程》修改意见报送市残联组联部,联系电话:2253871,邮箱:jnclzl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