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1241/2018-30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18-01-0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印发《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修订说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8 信息来源: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修订说明》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修订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6日

 

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修订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对《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部分修订,现说明如下:

  第一条  导则第3篇  编制依据中增加《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的通知》(鲁建标函〔2017〕23号)。

  第二条  导则第4篇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防尘网、PM10、密目式安全网的定义。

  4.0.6  防尘网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用于对裸露土方、易产生扬尘物料进行覆盖的纤维编织而成的网状体,网目不低于3针或遮阳率不低于60-85%。

  4.0.7  PM10指可吸入颗粒物或飘尘直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称为PM10。

  4.0.8  密目式安全网主要用于建筑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可有效防止建筑现场的各种物体的自由坠落,从而产生缓冲作用。密目式安全网的网眼密度应不低于2000目/c㎡。

  第三条  导则第5.0.15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地大门口明显位置设置建筑工地环保标识牌。标识牌规格尺寸采用1.0 m×1.2 m,材质要坚固耐用,标识牌版面为蓝底白字,并标识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管单位及其负责人,扬尘治理要求等信息,标识牌主要内容及版式详见附图1。

  第四条  导则第5.0.19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要求的PM10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扬尘在线监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正常上传。

  第五条  导则第6.1.3条  围挡墙应设置基础,基础高度不低于0.3m,宽度不小于0.24m, 砌筑砂浆应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粘土、杂土砌筑。

  第六条  导则第6.1.4 条  围挡墙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围挡墙体上应设置喷淋系统,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淋高度不应低于2m,喷头间距不应小于5m,每天定时洒水喷淋降尘,围挡墙及喷淋示意图详见附图2。

  第七条  导则第6.2篇 建筑物围挡中增加第6.2.4 条,高层建筑应沿外脚手架每6层设置一道喷淋系统,喷头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头间距不小于5m,定时洒水喷淋降尘,外脚手架喷淋示意图详见附图3。

  第八条  导则第9.0.1条  建筑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地面要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种植三叶草等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覆盖要封闭严密,绿化要及时、合理。

    防尘网采用PE圆丝扁丝交织网,网目不低于3针或遮阳率不低于60-85%,防尘网示意图详见附图4。

  第九条  导则第9.0.2 条  防尘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相互连接,连接要牢固、耐用。

  第十条  导则中第10篇渣土运输更改为土方作业,内容进行补充。

  第10.0.1条  土方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地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配备齐全洗车台、PM10监测设备、视频监控系统、雾炮、喷淋等设施。

    土方开挖或土方其他作业施工前必须满足场地主道路的硬化,并在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台,同时配备PM10监测设备、视频监控系统、雾炮、喷淋等设施。如土方作业单位为建设单位的,应由建设单位配置。

  第10.0.2条  土方开挖作业时,应采取雾炮及喷淋洒水降尘,保持现场湿润、无扬尘。

  第10.0.3条  要加强工地进入车辆管理,确保进入车辆达到干净清洁要求。

  第10.0.4条  建筑施工现场要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

  第10.0.5条  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将轮胎和车身冲刷干净,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检查,确保出场车辆符合要求,不污染城市道路。

  第10.0.6条  施工现场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视频监控的安装和使用,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一条  导则第11.0.3 条  建筑施工楼层内应安装垃圾通道,施工现场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  导则第12.0.1条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每个工地不少于3个摄像头,工地进出口洗车台处、主要施工作业区和塔吊上至少各安装1个。其中,塔吊上应安装球机摄像头,满足施工现场全覆盖、无盲区、24小时全时段监控要求。

  附件:

  附图一:建筑工地环保标识牌

  附图二:围挡墙及喷淋示意图

  附图三:外脚手架喷淋示意图

  附图四:防尘网示意图

  附图一:建筑工地环保标识牌

  

 

  说明:

  1、标识牌规格尺寸采用1.0 m×1.2 m,材质要坚固耐用。

  2、标识牌版面为蓝底白字,并标识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管单位及其负责人,扬尘治理要求等信息。

  附图二:围挡墙及喷淋示意图

  

  说明:

  1、围挡墙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2、围挡墙体上应设置喷淋系统,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淋高度不应低于2m,喷头间距不应小于5m。

  3、每天定时洒水喷淋降尘。

  附图三:外脚手架喷淋示意图

  

 

  说明:

  1、高层建筑应沿外脚手架每6层设置一道喷淋系统。

  2、喷头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头间距不小于5m,定时洒水喷淋降尘。

 

  附图四:防尘网示意图

  

 

  说明:

  1、建筑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地面要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2、防尘网应采用PE圆丝扁丝交织网,网目不低于3针或遮阳率不低于6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