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41W/2018-366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组配分类 | 公共文化 |
| 成文日期 | 2018-10-19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图书馆自修须知
济宁市图书馆自修须知
1. 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
2. 请保持室内安静,将手机设置为震动状态。轻步缓行,请勿高声喧哗、吹口哨、朗读和大声交谈或制造其它噪音。
3. 请遵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文明阅读并爱护公共财物。不准在墙壁上刻画、张贴、涂写,不准乱拉桌椅,走后把椅子放回原处。
4. 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离开座位时请随身携带。自带的学习资料离开时请注意带走,如有遗失,由读者自行负责。
5. 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短裤和拖鞋进入自修室。
6. 保持室内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食品饮料等请不要带进自修室,请读者自行将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处理掉,不要遗留在桌面或地上。
7. 请勿抢占座位。请自觉将书包、书刊等物品带走,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正常管理。
8. 注意安全,严禁烟火。
9. 图书馆不提供外接电源。
10. 因停电或线路故障造成电脑故障、数据丢失等单位无责任。
11. 请将笔记本电脑置于静音状态,以免发出声响干扰他人。
12.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自行看护本人电脑,管理人员不负责看 护。
13. 自觉遵守自修须知中的其它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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