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1041W/2018-366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组配分类 公共文化
成文日期 2018-10-1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图书馆自修须知

发布日期:2018-10-19 信息来源: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图书馆自修须知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1.  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

2.  请保持室内安静,将手机设置为震动状态。轻步缓行,请勿高声喧哗、吹口哨、朗读和大声交谈或制造其它噪音。

3.  请遵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文明阅读并爱护公共财物。不准在墙壁上刻画、张贴、涂写,不准乱拉桌椅,走后把椅子放回原处。

4.  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离开座位时请随身携带。自带的学习资料离开时请注意带走,如有遗失,由读者自行负责。

5.  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短裤和拖鞋进入自修室。

6.  保持室内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食品饮料等请不要带进自修室,请读者自行将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处理掉,不要遗留在桌面或地上。

7.  请勿抢占座位。请自觉将书包、书刊等物品带走,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正常管理。

8.  注意安全,严禁烟火。

9.  图书馆不提供外接电源。

10.     因停电或线路故障造成电脑故障、数据丢失等单位无责任。

11.     请将笔记本电脑置于静音状态,以免发出声响干扰他人。

12.     笔记本电脑使用者自行看护本人电脑,管理人员不负责看     护。

13.     自觉遵守自修须知中的其它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