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00MB28232033/2018-287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
成文日期 2018-11-1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5 信息来源: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残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2017年全市残疾人工作要点》已经市残联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120

2017年全市残疾人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残疾人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主线,健全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大幅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

一、制定出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县制定出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规划目标,建立任务目录、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主体、完善评价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力求在事关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督导检查,把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顶层设计、制度安排、重大部署细化为本地的具体政策、推进措施、年度任务、部门分工、地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力打好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按照实现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五保障”(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基本康复、家庭无障碍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和“一个聚焦”、“五个助力”、“五个精准”的总体思路,深入落实《济宁市扶残脱贫助力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汇聚工作资源,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巩固提升贫困边缘残疾人待遇,建立工作联动和责任共担机制,加强督导评估,狠抓各项扶贫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信息交流,做好脱贫奔康专题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适时召开全市残疾人脱贫奔康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在产业、金融等方面的扶贫工作经验并加大推进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状况,加强动态管理和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

扎实推进残疾人兜底保障。推动民政部门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推动落实好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府全额代缴最低缴费档次养老金政策。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取消对“三无”残疾人收养的年龄限制。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城镇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700名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有效减轻贫困残疾人家庭经济与精神负担。发挥微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作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的辐射、示范、骨干培训作用,带动提高全市残疾人托养机构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一批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对辅助性就业机构和从事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实行实名制管理,逐步建立辅助性就业劳动生产项目和产品服务清单。

实施“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加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规范化建设,扶持不少于80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安置、辐射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00名,精准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六优先工程,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救助范围。深化开展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工作,推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均与所属村的党组织以及有支部联建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结成帮扶对子。抓好市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助残扶贫项目,加强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大力推进残疾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

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落实“残疾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各类残疾人教育质量和融合教育推广水平。配合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工作。推动落实一人一案措施,规范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切实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上学问题。把励志和法制教育纳入残疾人技能培训内容,大力发展针对残疾人需求及市场导向的订单式培训,增强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全年完成3500名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并做好实名制录入工作。深入实施“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不断提升残疾人受教育层次。落实各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救助政策。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努力减少残疾青壮年文盲数。

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落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力度,积极探索临时用工单位残保金征收模式。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信息发布等日常性就业服务。积极推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广泛开展“共享阳光·携手建功十三五”主题活动,培养、选树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扶持10名市级残疾人创业标兵和20名市级残疾人致富能手,推动县市区继续落实好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并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扶持残疾人电商扶贫带头人,推动残疾人网上就业。加强残疾人创业孵化工作,为残疾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实施“盲人按摩师培养工程”,落实省盲人按摩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千牵万·残疾人互联网+就业创业扶贫行动”,不断扩大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规模。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和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

四、全面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制定实施《济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方案,建立精准康复服务督导检查制度。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协调卫生部门推动建立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和0-9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对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救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生活补贴。继续实施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精准适配,对全市所有纳入精准扶贫范围、有适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免费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年底实现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覆盖率达70%以上。加强对定点康复机构的管理和绩效评估。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构建多元化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康复工作,让残疾人能够就近就便享受康复服务。强化康复人才培养,提高项目管理和技术水平。

五、认真抓好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

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统筹做好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大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的报道;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日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办好市级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和电视手语栏目,推动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残疾人专题节目、手语新闻栏目的开设工作;举办全市残联系统宣传信息培训班;加强新媒体建设,办好市残联网站、简报、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推进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家庭文化项目,新增文化示范社区40处。发现和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举办第六届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继续实施“共享芬芳·文艺助残”行动,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新增文艺助残志愿者130人,新建文艺助残示范站(点)17处,培育残疾人艺术工作室。积极扶持残疾人文化从业创业基地,加大残疾人文化技能培训,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

切实做好残疾人体育工作。积极备赛省十届残运会,落实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和注册管理办法,加强运动员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和保障,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推进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 普及健身体育知识,新增残疾人健身示范点50处。加强残疾人健身指导员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团体和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健身体育志愿服务。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4处市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促进残疾人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均衡发展,积极选拔和推荐冬奥项目的运动员。

六、扎实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

积极推动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及我市实施办法等与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开展市级“爱心助残律师事务所”和县级“爱心助残律师”评选活动。开展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规范化服务活动,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志愿者联络工作站、无障碍督导工作站工作建设。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月通报制度,加大对网络舆情的监控,积极化解信访积案。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起草《济宁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召开无障碍文化旅游示范城市动员会议,举办无障碍文化旅游专题培训班,逐步推进无障碍文化旅游示范城市建设。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工作力度;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巩固现有100处残疾人“幸福港湾”,继续开展“六进社区”活动;规范残疾证办证程序,重点做好残疾等级评定,积极开展重度肢体残疾人上门办证活动,做好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准备工作。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全面开展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继续开展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发挥好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村)残协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建立专职干事(委员)工作津贴基本保障制度,做好“专职委员”在线学习。指导县(市、区)残联完成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县(市、区)残联领导班子。在各级人大、政协换届中,推动落实残联理事长列入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候选人。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城管与残疾人手拉手”爱心助残活动,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和残疾人开展无障碍体验活动。进一步加强各专门协会建设,鼓励残疾人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在“自闭症关注日”、“特奥日”、“肢残人活动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等节点,组织开展好各专门协会主导的各项活动。

八、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完成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主体建设;加强对县(市、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力度,已建成的要合理设置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功能,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水平,发挥中心最大社会效益。未完成中心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加快推进力度,力争年内完成主体建设任务,早日投入使用。

九、加强理论研究和信息化建设

围绕“十一五”“十二五”时期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历程开展课题研究,积极参加全省残疾人事业十年发展历程征文活动。稳步推进残疾人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信息动态更新工作,全面构建残疾人实名制信息大数据平台,细化信息分析、成效评价等措施。规范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基层台账数据即时录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大力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

十、扎实推进残联系统作风建设

把加强残联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带队伍、团结和谐干事业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党建、基础管理、财务审计等方面规章制度。加强项目资金跟踪管理和追踪问效,适时探索第三方评估,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等各项规定。始终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不断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多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多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