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举报地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370000201811070021 | 济宁市曲阜市歧黄街孔子礼仪文化学校厨房油烟外机距离居民区太近,排放油烟,噪声扰民严重。 | 济宁市 | 大气,噪音 | 11月8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鲁城街道办事处及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孔子礼仪文化学校从事各类礼仪培训、文化教育等。2012年,该学校厨房及学生自助餐厅建成投入使用。餐厅共有15台空调,厨房共有5个灶头,配有1套油烟净化系统及风机1台。餐厅位于校园东南端,其南侧紧邻曲阜西关社区居民房,学校厨房油烟外机距南邻住户北墙14.08米,距东边住户西墙24.49米,西边和北边均为校区。自2017年8月份以来,该学校采取多项措施逐步对学校南伙房的排烟、油烟净化设备和餐厅的玻璃、隔音板、座椅等进行降污和降噪处理,对油烟进行了二次净化和定期清洗,对风机和餐厅设施进行了隔音和降噪。 2.2018年11月9日山东国正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测,该校厨房的油烟排放值和噪音值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3.自孔子礼仪文化学校餐厅投入使用以来,学校南邻的部分住户曾对学校厨房的噪声、油烟问题进行过投诉。曲阜市委宣传部曾安排专人对该事件进行过调解,最终以学校定期给周边几家住户一定的经济补贴为条件达成协议。后期在学校多次整改的基础上,曲阜市环保局、城管局及鲁城街道等单位多次对双方纠纷进行调解,也提出过学校收购紧邻的几家居民房屋等方案,但因价格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 属实 | 该校为彻底解决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已计划另建校区。目前,新校区已选址完毕,正在规划设计,建成后该校将进行整体搬迁。 | 无 |
2 | X370000201811070025 | 济宁市鱼台县张黄镇鹿洼工业园的圣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产生的超标废水排进附近河道,破坏生态环境,在其车间及厂区下面非法填埋大量危险废物。 | 济宁市 | 水,土壤 | 此件与编号X370000201811070026号件和X370000201811070027号件反映问题一致。2018年11月8日,鱼台县纪委、张黄工业园管委会、县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1、济宁市圣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公司占地18000平方米。该公司《年产1400吨1-氨基蒽醌和1200吨溴氨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4月23日得到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该项目分两期建设,目前建成一期年产1400吨1-氨基蒽醌项目。2016年10月9日通过济宁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2018年9月5日华东督察局检查发现该企业擅自将污水处理设施中的三效蒸发器拆除,废水处理工艺发生改变,未报批环评手续,鱼台县环保局随即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企业自9月5日停产,至今仍在整改。 2、该公司建设了日处理80m³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三效蒸发预处理和“微电解+中和+絮凝+超滤”,处理完的废水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公司南约500米是老万福河,经查阅,2018年11月2日老万福河河流段面监测数据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现场对该企业厂区周围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外排口,不存在超标废水排进附近河道,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3、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产生两种危险废物,一种是污水处理站污泥,另一种是废活性炭。该公司目前建设运行1-氨基蒽醌项目一条生产线,自2015年6月开始投产以来,一直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2018年10月16日,该公司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038吨、污泥7.587吨,按照规范要求,转移至张黄化工园区内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山东元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查,该企业能够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未发现有非法填埋危险废物行为。 | 属实 | 鱼台县环保局督促其尽快完成相关整改,在后续工作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频次,严查企业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依法严惩,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无 |
3 | X370000201811070026 | 济宁市鱼台县张黄镇鹿洼工业园圣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超标废水排进附近河道,破坏生态环境,在其车间及厂区下面非法填埋大量危险废物。 | 济宁市 | 水,土壤 | 2018年11月8日,鱼台县纪委、张黄工业园管委会、县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1、济宁市圣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公司占地18000平方米。该公司《年产1400吨1-氨基蒽醌和1200吨溴氨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4月23日得到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该项目分两期建设,目前建成一期年产1400吨1-氨基蒽醌项目。2016年10月9日通过济宁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2018年9月5日华东督察局检查发现该企业擅自将污水处理设施中的三效蒸发器拆除,废水处理工艺发生改变,未报批环评手续,鱼台县环保局随即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企业自9月5日停产,至今仍在整改。 2、该公司建设了日处理80m³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三效蒸发预处理和“微电解+中和+絮凝+超滤”,处理完的废水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公司南约500米是老万福河,经查阅,2018年11月2日老万福河河流段面监测数据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现场对该企业厂区周围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外排口,不存在超标废水排进附近河道,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3、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产生两种危险废物,一种是污水处理站污泥,另一种是废活性炭。该公司目前建设运行1-氨基蒽醌项目一条生产线,自2015年6月开始投产以来,一直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2018年10月16日,该公司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038吨、污泥7.587吨,按照规范要求,转移至张黄化工园区内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山东元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查,该企业能够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未发现有非法填埋危险废物行为。 | 属实 | 鱼台县环保局督促其尽快完成相关整改,在后续工作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频次,严查企业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依法严惩,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无 |
4 | X370000201811070027 | 济宁市鱼台县张黄镇鹿洼工业园的圣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产生的超标废水排进附近河道,破坏生态环境,在其车间及厂区下面非法填埋大量危险废物。 | 济宁市 | 水,土壤 | 此件与编号X370000201811070026号件反映问题一致。2018年11月8日,鱼台县纪委、张黄工业园管委会、县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1、济宁市圣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公司占地18000平方米。该公司《年产1400吨1-氨基蒽醌和1200吨溴氨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4月23日得到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该项目分两期建设,目前建成一期年产1400吨1-氨基蒽醌项目。2016年10月9日通过济宁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2018年9月5日华东督察局检查发现该企业擅自将污水处理设施中的三效蒸发器拆除,废水处理工艺发生改变,未报批环评手续,鱼台县环保局随即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企业自9月5日停产,至今仍在整改。 2、该公司建设了日处理80m³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三效蒸发预处理和“微电解+中和+絮凝+超滤”,处理完的废水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公司南约500米是老万福河,经查阅,2018年11月2日老万福河河流段面监测数据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现场对该企业厂区周围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外排口,不存在超标废水排进附近河道,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3、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产生两种危险废物,一种是污水处理站污泥,另一种是废活性炭。该公司目前建设运行1-氨基蒽醌项目一条生产线,自2015年6月开始投产以来,一直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2018年10月16日,该公司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038吨、污泥7.587吨,按照规范要求,转移至张黄化工园区内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山东元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查,该企业能够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未发现有非法填埋危险废物行为。 | 属实 | 鱼台县环保局督促其尽快完成相关整改,在后续工作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频次,严查企业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依法严惩,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无 |
5 | X370000201811070033 | 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山西头村村民举报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爆破和生产时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噪声污染,距离山西头村只有130米,不符合相关规定。 | 济宁市 | 大气,生态,噪音 | 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020050号件、D370000201811020049号件、D370000201811040017号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11月3日,邹城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大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6月15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6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5日),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2016年9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2017年5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5月18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17年9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属合法企业。
1.该企业配备了防尘抑尘网、清扫车、多功能抑尘车、洒水车、洗车喷淋装置以及雾炮机等环保设施,并在采区设置了高压喷枪,在爆破作业及装载原石时,使用高压喷枪、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进行集中降尘,有效抑制扬尘。 2.该企业建设了全封闭的生产车间,生产时车间门全部关闭,在产生噪音较大的倒料口及破碎主机周围设置了隔音板,有效减弱了噪音。开展爆破活动,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开中午、晚上休息时间,对炮锤破碎操作时间进行严格要求,禁止炮锤在白天12:00-14:00、晚上21:00至次日6:00进行二次破碎作业。 3.2018年11月4日,邹城市环境保护局委托邹城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港利公司噪声、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监测,厂界东侧外1米(东南角)昼间噪声56.4dB,南侧外1米昼间噪声55.6dB;无组织颗粒物平均值为0.225mg/m3,最大值为0.3mg/m3,符合有关规定。 4.该公司爆破安全距离设计为300m,其矿界距离山西头村312.19m,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该公司爆破活动由专业爆破公司具体实施,爆破作业过程由江苏雷鸣爆破工程股份公司派专业工程师现场监理,根据11月1日测振记录,振动监测数值为0.23cm/s,低于《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中关于“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对于一般民用建筑物)规定的范围。 5.检查发现,该公司不存在24小时连续生产行为,但在个别时段存在提前预热机器、延迟关机检修以及外来车辆滞留厂区等行为,超出了环评要求的生产运输时间段,超出时间主要集中在1-2小时以内。 | 属实 | 1.针对该公司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生产,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的违法行为,11月6日,邹城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予以立案查处(邹环罚告字【2018】第137号),拟处以30万元的罚款。
2.2018年11月4日,邹城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实施环保整治的通知》,责令该公司采取如下整治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要求,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期间从事生产活动;二是采取有效的喷淋、覆盖等相关措施,加大非作业区扬尘污染的控制与治理力度;三是按要求进行自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四是加大清扫整治力度,保障厂区环境卫生清洁。 3.该公司已委托北京嘉宇圣铭矿山技术研究院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设计,将对采场喷淋设施、采场雾炮、负压袋式收尘装置、三级沉淀池、石粉车间封闭工程、水除尘装置、边坡治理等方面进行建设或升级改造。 | 无 |
6 | X370000201811070053 | 济宁市梁山县韩海镇337省道南山鹰化工有限公司对面的商混站,没有任何手续,每日浓烟滚滚。 | 济宁市 | 大气 | 11月8日,梁山县环保督察案件落实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举报的实际为梁山县鸿鑫建材有限公司,该厂租赁梁山同泰祥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面积5130平方米),从事水泥预制件生产以及建材销售。该厂于2018年7月5日办理了营业执照,2018年8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梁山县环保局于2018年8月23日对该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梁环报告表【2018】258号),2018年10月27日山东贝塔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废气、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合格,11月10日山东贝塔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协助企业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废气部分进行了现场验收。该项目固废、噪声部分尚未进行验收。 2.11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尚处在验收阶段,该项目建有水泥预制件生产设施一套,分别对砂石料存储及生产线进行了全封闭;粉煤料存储罐4个,罐顶安装有袋式除尘器;砂石料存储车间安装了喷淋降尘设施;水泥及粉料由密闭罐车运至场内,采取密闭管道通过压力输送到水泥筒仓存储;生产设施全部在厂房内,原辅料全部厂房内密闭存放。厂区周围建有围挡墙,场区地面已硬化,厂门进出口处建有洗车台一处并有沉淀池一处。梁山县环保局与韩垓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信访件所述每日浓烟滚滚的现象。 3.检查时发现该厂个别工序除尘设施不完善,生产车间地面未硬化,搅拌车间达不到密闭生产要求。 | 属实 | 梁山县环保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完善搅拌工序的除尘设施,硬化生产车间地面并将车间密闭。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