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1241/2018-417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抽查计划和结果
成文日期 2018-12-1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市住建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4 信息来源: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住建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在市住建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局机关科室(单位),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制定局各有关业务科室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报法规科审查后向社会公布。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全部检查对象,录入检查对象名称(姓名)、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可按照行业类别和信用状况等条件分类建设子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所纳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录入检查人员基本情况 、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凡持有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执法证工作人员,原则上一律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局各具有执法职能的科室(单位)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或统一制定本科室(单位)管辖行业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明确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形成具体操作规程。

   (四)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的70%以上、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原则上对同一个企业每年检查频次不超过2次。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比例和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没有规定的,局各科室要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明确抽查操作流程。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抽签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逐步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建立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按程序递补人员。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和检查过程,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或社会第三方等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六)强化结果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局各业务科室(单位)日常检查或行政执法结束后,检查或执法结果务必于7日内报局法规科汇总进行信息归集,通过信用平台、涉企信用信息平台、市住建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

    (七)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局法规科和纪检组负责监督实施,局各业务科室(单位)日常检查与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注重运用采取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检查事项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八)做好与其他监管制度衔接。积极做好随机抽查与相关监管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

  做好与信用监管衔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社会信用记录,加大信用山东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做好与常规监管方式衔接。将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风险监测、网格化监管、属地化监管等常规监管方式进行有机融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采取普查等检查方式的,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理念,可探索实行检查人员、时间、地点等方面的随机。开展双随机抽查条件暂不具备的,可暂对检查对象或检查人员先进行单随机抽取,尽快完善条件后予以推行。

  做好与联合检查衔接。建立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各级政府上下联动的联合检查机制,注重发挥基层单位就近就便监管的作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对涉及同一部门的多项随机抽查事项,原则上均应实行联合抽查;对涉及多级、多部门的,积极探索实行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逐步实现一次性完成检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科室(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监管,局各科室(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放管服改革中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局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年度量化目标任务。2018年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70%以上,2019年实现全覆盖。每年121日报送下一年度双随机检查次数和频次计划,2018年下半年度检查计划于2018920日前报送。

  (三)注重宣传培训。局各科室(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适应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适时组织专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