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670547056Y/2018-298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太白湖新区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18-05-1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印发《许庄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村居月度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0 信息来源:太白湖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许庄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村居

月度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

 

街道所属各部门、各社区各村居:

为扎实推进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加大考核督导工作力度,激发各村居创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成果,现将《许庄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村居月度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5月10

 

许庄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村居月度考核

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科学性及调动村居干部的积极性,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创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原则

月度考核是对各村居日常卫生管理情况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文明程度作出评价的重要工作方式,能有力促进各项创任务的落实和创问题的根本解决。

考核依据网格所辖区域,按照村居属地、属事管理的原则,进行量化考核。

二、考核对象

街道辖区网格内各村居及社区服务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础项目、重点问题整治两部分。具体内容为宣传氛围市容环境卫生街巷基础设施建设、健身活动点运行情况、文体活动开展情况、文明出行、移风易俗项目

四、考核奖惩方法

(一)考核办法。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实行百分制。

1、基础项目部分(50分)。由街道月度考核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含有管理责任的已征租土地)及社区服务站辖区内随机抽查楼道、背街小巷、办公室(活动室)、广场、流动摊点群、公共厕所、坑塘沟渠、固定经营摊点等,采取单项累计扣分制,同一事件重复出现的实行累计扣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2、重点问题整治情况(50分)。对市、区、街道督导组反馈指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扣完为止,并作为下月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考核。

(二)奖惩办法。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及激励机制。

1、村居“两委”班子成员、顺河门、西航运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每人缴纳700元保证金。严禁用村集体资金进行垫付、缴纳保证金,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从文件下发之日起3日内缴至财税所,逾期不缴者,从村干部补贴中双倍扣除。

2、对于村居考核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对于村居考核总得分在70-80分的,从全体村两委班子成员每人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100元;对于村居考核总得分在60-70分的,从全体村两委班子成员每人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200元;对于村居考核总得分在60分以下的,扣除全部保证金。扣除的部分,从村干部当月发放的生活补贴中扣减。

3、对于每月考核后名的村居进行挂黄牌督办;连续两次挂黄牌督办的村居进行挂红牌查办,扣发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一个月绩效工资;连续两次挂红牌查办的村居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启动问责,由纪工委诫勉谈话。对造成街道创工作被动或重大影响的村居,该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停职检查,直至责令辞职。对于当月考核前二名的村居给予村居集体适当奖励。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许庄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村居月度考核奖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宣传、督导、检查、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考核奖惩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随时将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各社区,由各社区督促村居进行整改。各村居要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劝导员队伍,并明确一名村两委”成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信息反馈、整改落实等。

(二)明确职责分工党政办、财政所、农财代理中心等关部门,要从资金、车辆、人员等方面加强创期间的后勤保障及资金监管工作;环卫服务中心负责环卫与基础设施的考核工作;   宣传办负责创城宣传氛围、文明出行的考核及最终考核分值的统计汇总工作;文化站负责各类文体活动、晨晚练活动点运行情况及资料的考核工作;民政办负责移风易俗宣传牌匾、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档案资料的考核工作;纪工委、监察室负责创城期间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强化后勤保障。对于创期间村居及社区服务站参与创管理的村居两委人员,参照《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济财行〔2014〕6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20元(根据实际工作天数乘以考核成绩得分每月发放)。

三)因市、区工作要求对重点部位进行特殊整治、对基础项目进行整改提升的,对涉及到的村居集体另行奖励补助。

(四)每月考核成绩作为区、街道年度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

(五)本《考核办法》自      日起执行,原《许庄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村居月度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停止执行。

 

附件:1.许庄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村居月度考核奖惩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居创联络员名单

      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村居月度考核标准

      4.许庄街道创文明城市基础项目月度考核标准

 

 

20185 

 

(本页无正文)

 

 

 

 

 

 

 

 

 

 

 

 

 

 

 

 

 

 

 

 

 

 

附件1

许庄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村居月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长:忠东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华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渔皇路社区总支部书记

副组长:陈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统委员、青莲路社区总支部书记

        李连尚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京杭路社区总支部书记

 员:白书忠  街道文化站站长

            街道民政办主任

   街道党政办副主任

        王亚玲  街道财税所所长

        张坤英  街道审计站站长、农财代理中心主任

续新艳  街道宣传办副主任

            街道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刚  街道监察室副主任

            街道环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街道环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

        崔向东  街道宣传办工作人员

        靳文宁  街道宣传办工作人员

            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宣传办刘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白书忠、王晓、续新艳、孙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许庄街道村居创联络员名单

社区名称

社区联络员

村居名称

村居联络员

备注

渔皇路社区

王克

白屯村

韩庆喜


张堌堆村

张现海


八里店村

臧家芹


李王庄村

  


甄庙村

蒋玉国


学苑路社区

李照明

 

常利村

何守昌


李集村

徐爱玲


毛行村

魏中华


朱孟庄村

田建立


孙杨田村

段同成


青莲路社区

 尚爽   

南李楼村

王亚峰


甄庄村

甄祥雨


张营村

褚建军


许庄村

  


北湖路社区

 闫峰

谭岗村

周广振


陈庄村

陈现学


大孟村

孟凡民


尹营村

侯本良


南黄庄村

李红伟


车站南路社区

乔稳  

国光村

王建旭


东赵村

孔东广


航运新村

  


顺河门

  


西航运

刘培松


京杭路社区

辛振

工联新村

王级超


东石佛村

  


廉庄村

吴飞飞


新兴村

张立军


白庄村

魏来秋


西石佛村

  



附件3:      

许庄街道创文明城市基础项目月度考核标准(100分)

(行政村、社区服务站)

         村(居)                                     

考核类别

评分标准

扣分数量

扣分总计

一、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环卫服务中心考核)

 

村内有“三大堆”,每发现一处扣1分。



未按规定地点倾倒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有散养家禽的,发现一处扣1分。



房前屋后有种植瓜果蔬菜、粮食作物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④有乱泼乱倒、乱扔垃圾、车窗抛物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小广告、乱涂乱画、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⑤有不规范的废品回收点(开放经营、露天存放),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⑥坑塘沟渠等公共水体有漂浮物、坡岸有垃圾杂物、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⑦垃圾收集容器有损坏、丢失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垃圾桶未成对放置且桶身未贴有可回收不可回收标签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⑧所负责区域内居民与保洁人员发生纠纷,或阻挠保洁人员作业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⑨主街路面硬化,每发现一处明显坑洼不平现象扣1分;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每发现一次扣1分。

 



街缺失灯(有灯头无灯),每发现一次扣2分;有灯不亮(损坏),每发现一次扣2分。



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明显异味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所负责的疏导点内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二、有关制度、宣传氛围、文明出行(宣传办考核)

未成立监管队伍的扣1分未成立文明劝导员队伍的扣1分,未制定本村村规民约(含卫生、移风易俗、文明礼仪等方面)及管理规定的扣2分



网格内宣传标语、牌匾保护不力、有破损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每发现一起争吵谩骂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三、有关活动与晨晚练点运行(文化站考核)

文明村每月组织一次道德讲堂、儒学讲堂、志愿者服务、未成年人活动(有文字材料、活动图片),少一次扣1分。



晨晚练点运行正常,设备损坏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设备被侵占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四、移风易俗(民政办考核)

红白理事会建设情况,人员组成(2分)、制度上墙(2分)、有工作台账(1分),工作台账有记录(5分)。



是否制定了红白事操办标准,并纳入村规民约(5分),是否在宣传栏、党务公开栏等阵地进行公示(5分)



内主要街巷是否有移风易俗宣传标语、宣传牌,现场查看,宣传标语、宣传累计不少于5,缺少一处扣一分



④询问村居民“村居里有没有红白理事会、红白事负担重不重,有没有铺张浪费现象、有没有过分闹婚,吃流水席、唱大戏等现象、对村居里移风易俗现在的情况满意不满意。”随机走访10户村居民,每有1名群众回答“没有”、“重或有”、“有”、“不满意”扣1分,“不了解”扣0.5分。



⑤询问村居民“村居里是否制定了红白事操办标准”。随机走访10户村居民,每有1名群众回答“没有”扣1分,“不了解”扣0.5分。



⑥宣传:询问村居民“村居两委成员、红白理事会成员有没有到您家宣传按新标准操办红白事、村居有没有入户发放移风易俗宣传材料、村居有没有经常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随机走访10户村居民,每有1名群众回答“没有”扣1分,“不了解”扣0.5分。



⑦询问村居民“村居有红白事发生时支部书记、主任是否到场”,随机走访10名群众,每有1名群众回答“没有”扣0.5分。



市组织的第三方测评中,因村居责任范围内失分导致街道位列全市后三名的村居,直接列入当月考核后三名。

    

附件4:许庄街道创文明城市基础项目月度考核标准(100分)

(工联新村、航运新村)

         村(居)                                     

考核类别

评分标准

扣分数量

扣分总计

 

 

 

 

一、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环卫服务中心考核)

 

 

 

 

 

①辖区内街巷、楼道有乱堆乱放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未按规定地点倾倒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小区内路面出现明显坑洼积水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③有乱接电线、电缆井门未关闭、消防设施损坏、丢失未整改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④公共绿地有种植瓜果蔬菜、粮食作物的,有养殖畜禽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⑤有乱泼乱倒、乱扔垃圾、车窗抛物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小广告、乱涂乱画、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⑥垃圾收集容器有损坏、丢失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垃圾桶未成对放置且桶身未贴有可回收不可回收标签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物防:有传达室、警卫室;技防:有监控室,重要位置有摄像头;人防:有安保人员、有巡逻记录),每发现一处缺项扣1分。



 

二、有关制度氛围、文明出行(宣传办考核

 

①未成立监管队伍的扣1分未成立文明劝导员队伍的扣1分,未制定居民公约(含卫生、移风易俗、文明礼仪等方面)及管理规定的扣2分。



②网格范围及楼道、街巷宣传标语、牌匾保护不力、有破损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③未召开每周一次楼长会议,未组织每周一次的“居民说事·说创城”活动,未召开每两周一次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每月一入户走访活动(进行创城宣传和市民教育,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群众满意度高),每少进行一项活动扣2分。



三、文体活动与晨晚练点运行(文化站考核

①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活动的场地、器材、师资力量、领导小组,每缺一项扣1分;要正常运行,向居民开放,做到制度健全、有活动记录、有活动项目(每月每类活动开展至少二次)、有开放时间,每缺一项或一次活动记录扣1分;设备维护及时(含健身器材),发现一次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扣1分。每发一次扣2分。



 

②社区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能够正常提供服务。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要公示服务项目,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

 



 

③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和活动安排,文化活动室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

 



 

④社区建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中心,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

 



⑤晨晚练点运行正常,设备损坏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设备被侵占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四、移风易俗(民政办考核)

红白理事会建设情况,人员组成(2分)、制度上墙(2分)、有工作台账(1分),工作台账有记录(5分)。



是否制定了红白事操办标准,并纳入村规民约(5分),是否在宣传栏、党务公开栏等阵地进行公示(5分)



内主要街巷是否有移风易俗宣传标语、宣传牌,现场查看,宣传标语、宣传累计不少于5,缺少一处扣一分



④询问村居民“村居里有没有红白理事会、红白事负担重不重,有没有铺张浪费现象、有没有过分闹婚,吃流水席、唱大戏等现象、对村居里移风易俗现在的情况满意不满意。”随机走访10户村居民,每有1名群众回答“没有”、“重或有”、“有”、“不满意”扣1分,“不了解”扣0.5分。



⑤询问村居民“村居里是否制定了红白事操办标准”。随机走访10户村居民,每有1名群众回答“没有”扣1分,“不了解”扣0.5分。



⑥宣传:询问村居民“村居两委成员、红白理事会成员有没有到您家宣传按新标准操办红白事、村居有没有入户发放移风易俗宣传材料、村居有没有经常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随机走访10户村居民,每有1名群众回答“没有”扣1分,“不了解”扣0.5分。



⑦询问村居民“村居有红白事发生时支部书记、主任是否到场”,随机走访10名群众,每有1名群众回答“没有”扣0.5分。



在市组织的第三方测评中,因村居责任范围内失分导致街道位列全市后三名的村居,直接列入当月考核后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