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济农机字〔2018〕25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农机维修业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维修服务能力,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根据全省维修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济农机字﹝201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管理,提升农机维修业规范化建设水平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全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省局“两全两高”决策的关键一年。更新维修装备、提高维修技术,依法加强管理,提升农机维修网点规范化建设水平尤为重要,特别是当前智能、环保、高效能的农业机械发生故障与落后的维修技术和老旧的维修设备产生的矛盾亟待解决,农机维修网点散、乱、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急需保障。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科学发展农机维修行业,在抓管理、促规范、提能力、保安全上凝心聚力施策、真抓实干创新。
1.科学规范发展。按照辖区区域特点,因势利导、择优培育、重点扶持、引导一批有建设规模、有维修能力、有发展实力、有诚信善经营、有辐射力的维修企业晋档升级,逐步拉开全市区域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框架;对属地内原有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要从场地(功能区)规划,装备更新,环境设施优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措施完善、维修资质达标,管控维修微机化等处加以规范管理。2018年,将采取维修企业自筹为主、市级扶持为辅的模式,依托农机化转型升级项目,建立3家规范化农机维修网点,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每个县市区建有1-2处;各县市区要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7〕122号),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项目资金扶持,有重点的更新一、二级维修网点急需的先进维修设备,有效提升全市农机维修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各地创建规范化农机维修网点申报材料于10月底前报送市局质量监督科。
2.依法实施监管。建强队伍、依法监管是抓好维修业规范化建设、提高维修质量、保证维修安全生产的关键。组织执法培训。抓好农机质监系统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积极参加本级政府法制办执法考试,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突出搞好农机维修行业事中、事后的监管培训,使之掌握执法程序、熟知执法标准、依法规范网点建设。严格管控“两证”。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和《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严格《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审核发证、停业档案注销和农机修理工持证上岗制度,把好农机维修行业经营准入和修理工持证上岗关口。对新开业、到期换证的维修网点,做好《全国农机维修管理信息系统》的上传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依法安全监管。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管行业也要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完善农机维修安全监管机制,聚焦辖区内从事维修的业户,抓好维修质量调查、维修资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农机维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农机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工作规范(试行)》,对违法违规经营或有被投诉问题的维修业户依法给予处理,确保农机维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3.提高维修质量。指导并帮助维修业户拓宽培训渠道,依托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农机合作社,积极开展以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为内容的技能培训,有效解决机手不会保养、修理工技术滞后及国标Ⅲ推进引发的诸多问题。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各县市区要组织维修技术人员搞好技术指导、巡查维修网点提升机具维修质量,确保重要农时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依法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
随着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深入实施和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大力推广,农机装备更新换代的速度明显加快,高技术、高性能、复合式等新机具新装备大量进入市场,产、销、用三者因农机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案件逐年增多,群诉群访事件时有发生,给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依法规范监管,高效处理投诉案件,促进社会稳定。
1.规范投诉机构建设。县级投诉站要健全完善投诉机构建设,在保障规范运转的同时,依托乡镇农业综合办设立投诉点,建立畅通、高效的投诉体系;抓好投诉协调室建设,配齐办公设备和调查取证装备,统一悬挂投诉站标志牌,投诉工作职责,投诉管理制度和投诉工作流程,有效规范投诉文书、文明用语和投诉档案,确保我市投诉机构规范化建设高质高效。
2.建强投诉监管队伍。挑选懂法律、责任心强、会调解的同志编配到投诉监管队伍,保证投诉管理人员定岗尽责。积极参加省、市、县三级业务培训,着力从投诉受理、处理、案结等三个环节,提高投诉监管人员会协调、会表述、会用法、会宣传、会处理等综合能力。
3.开展高效维权工作。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政风行风热线、科技下乡等有利时机,宣传相关法律政策,传授识假辨劣常识,回答群众关注的质量问题,处理好各类质量投诉。围绕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和“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省市县三级联动,重点开展在用机械的质量调查,为消费者提供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农机产品。抓住三夏三秋生产等重要农时,开展农机维修质量检查,完善农机质量群体投诉应急预案,公开投诉电话,及时、高效地受理处理投诉案件,确保全年投诉案结率92%以上。
4.强化投诉信息报送制度。近两年,农业部、省农机局陆续出台了《农业机械质量投诉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和《山东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就投诉信息文件化报送、投诉信息电子化录入、投诉信息报送工作组织领导等三大类十二个内容考核减分项和对辖区内投诉信息报送工作管理、辖区投诉系统使用覆盖率、投诉信息报送工作量等三大类五个内容加分项给予明确,对投诉报送时限和报送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全程全时加(减)分量化考核。各县市区要健全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上办理机制,管好用好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利用好市局农机化信息网站投诉平台和微信公众号,落实好省局《考核办法》,做到有投诉及时录入上传不漏项,按节点及时总结上报不误时;年底,市局将参照省局《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投诉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一并排名给予通报。
三、严格标准程序,抓好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和提升工作
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按照自愿申请、按章参鉴的要求,抓好农机大户、合作社、维修企业、销售企业等重点部位修理工的参鉴工作。农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遵循以赛促训、以赛促用的原则,广泛开展农机手或修理工竞赛活动,有效提升农机手驾驶和修理工维修技能,为“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要积极谋划筹备,广泛开展拖拉机驾驶和修理工维修技能选拔赛,及早储备技能人才,分别建立农机手和修理工人才数据库,为参加全国、全省和全市大赛做准备。要组织考评员的参训和复训工作,保证考评员数量。
四、落实责任,加强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把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科学制定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质量投诉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抓好农机维修行业的日常管理和农机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我市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和农机质量监管能力并驾齐驱。
济宁市农机局
201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