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327M/2018-29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组配分类 交易信息
成文日期 2018-04-2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市旅游发展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发布日期:2018-04-26 信息来源: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竞 争 性 谈 判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 JNGP/2018/J0029

 

 项目名称:图书出版印刷

 

 

 

 

 

 

 

 

 

 

采购人: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6

一、前附表. 6

二、总则. 9

三、谈判文件. 9

四、响应文件编写. 9

五、响应文件递交. 11

六、授予合同. 17

七、质疑和投诉. 17

八、解释权. 19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20

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 2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目录格式. 25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报价函部分格式. 26

第七部分   封面格式. 34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图书出版印刷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贵单位参与本项目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图书出版印刷                                                   

二、采购项目编号:JNGP/2018/J002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1个包

 

货物(服务)名称

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简  介

图书出版印刷

 

见公告

15万元

1、原稿字数在35万至45万字,

2、原稿图片在300幅,

3、申请专业对口的旅游出版社单独书号

4、规格:封面:250G铜版纸,覆膜,彩色印刷,前后8厘米勒口。内文:彩色70G双胶纸。尺寸:230*170mm. 四色彩印。图书分上、下两册。印刷册数:1000套(2000册)。装订方式:锁线胶订。页数:上、下册各约300页左右。

5、印刷装订质量:必须符合新闻出版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书刊印刷标准》的规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2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3 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4.4 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审核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5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6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7 资格要求:

具有出版经营许可证或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在年审有效期内;其中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出版物印刷许可。

4.8  联合体投标

4.8.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报价。联合体各方除均应符合4.14.6资格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报价的全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并承担报价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报价,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详见本公告4.7),并且联合体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3)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报价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联合体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谈判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报价,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报价。 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均将被一并拒绝。

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

4.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10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法: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政府采购-“市直公开、询价”-“办公指南”中的“注册须知”,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0537-3202111 3202130,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已办理过注册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项目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5月3日10:00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市直公开、询价”,点击采购项目,先项目报名后项目报价。

2、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3日9:30-10: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3日10:000     (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4、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3日10:000     (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七、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23号

联系人:程远英             联系方式:15505375337

2.采购代理机构: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建玲       联系方式:0537-  3202118  2397268

 

 

                     发 布 人: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18年4月25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一、前附表

项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图书出版印刷

2.      

内容

本项目为《研学圣地-济宁》图书出版,预算15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的项目说明。

3.      

完工时间

满足采购人要求

4.      

资金情况

预算内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供应商所投价格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5.      

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 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4 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审核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 资格要求:

具有出版经营许可证或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在年审有效期内;其中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出版物印刷许可。

7 联合体投标

7.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有关联合体的要求见本项目公告4.8条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      

资格审查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将以下资料递交谈判小组审核,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中的A-D项为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还需提供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原件。

A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无须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B开标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C开标前一段时间内纳税凭据;

D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E 出版经营许可证或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

以上材料也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报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上述文件,不予接受。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

2、供应商在开标当天也可携带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原件(也可提供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原件)交谈判小组审核。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原件文件,不予接受。

3以上原件(包括资格审查原件)应单独承装并密封,一同密封的还包括原件清单2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该清单将作为数量核对、原件退还的依据,请供应商务必按格式填写。

7.      

信用查询及使用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信   用 山 东” 网 站 ( www. creditsd.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3)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9.      

拒绝进口产品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投标进口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10.     

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11.     

优惠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成交人为小微企业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在投标系统内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在投标系统内上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

12.     

节能环保产品

1、对于节能、环保产品(非强制)分别给予5%的加分。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填写节能、环保产品(非强制类明细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属于当期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截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产品证明材料的、提供的清单不是当期节能、环保清单的,不予认定。(详细要求见25.1.2)

2、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清单内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强制类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提供该产品属于当期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截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产品清单截图的、提供的清单不是当期节能清单的,未按要求据实填写节能(强制类)产品加分明细表的,不予认定。

13.     

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现场勘查

不统一组织勘查

15.     

报价有效期

从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6.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

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5月3日10:00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17.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8.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及样品时间

2018年5月3日09:30-10:00(北京时间)

19.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3日10:0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2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18年5月3日10:000以后(北京时间)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价及评审)

21.     

评分标准及方法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单位候选人。

22.     

谈判保证金

23.     

备注

1、所有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指的是公章,拒绝投标专用章,否则按“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署”执行。

2、正、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须分别胶装,不能活页装订且不允许换页,否则不予评审。

二、总则

1.   采购人

“采购人”系指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 合格供应商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3.  供应商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三、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组成

本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四、响应文件编写

5.   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5.1  供应商和采购人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5.2  除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   响应文件组成

6.1 报价部分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电子唱标单;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文件(如有);

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2 供应商简介及资质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证书、资质、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简介及企业所获荣誉等;

5)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6) 供应商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6.3 技术部分

1) 设备配备情况;

2) 人员配备情况;

3)印制方案;

4)进度安排;

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6.4  业绩部分

提供近三年的同类业绩。

6.5优惠条款;

6.6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7. 响应文件装订

7.1供应商宜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含二级目录)”。

7.2正、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须分别胶装,不能活页装订且不允许换页,否则不予评审。

8.  报价

8.1  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第一轮报价将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谈判的重要依据

8.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8.3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

8.4  供应商在报价时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报价中单独列出价格。

8.5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含服务、税金及其他费用。

8.6  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时须按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该投标报价将在公开报价仪式时公开唱价,如电子唱标系统唱出的投标报价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的投标价格不一致的,则以电子唱标的投标报价为准。

8.7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报价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8.8  供应商须提报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9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8.10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谈判报价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软件价格,本项目不接收谈判报价以外的价格、赠与优惠。

8.11本项目最后报价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9.响应文件编写方式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0.  响应文件签署

10.1 供应商代表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及重要部位加盖本单位公章。

10.2供应商代表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响应文件及未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10.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1.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1.1供应商应准备三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1.2 供应商宜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正本或副本

3)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1.3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18年5月3日10:000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2.  谈判保证金

12.1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保证金。

13.  报价有效期

13.1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

五、响应文件递交

14.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4.1 起止时间:2018年5月3日9:30-10: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14.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4.3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办理获取谈判文件相关手续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4.4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3日10:0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16.  响应文件签收

16.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

16.2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

16.3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7.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8.1本项目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响应文件存档的方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不符,导致无法评审的为无效报价,不予评审,请供应商务必保证内容一致。

18.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不必签字、盖章,不必上传纸质响应文件的扫描件,可直接上传电子文档

18.3 网上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于2018年5月3日10:0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价及评审)。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市直公开、询价”,点击采购项目,先项目报名后项目报价。

18.4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共分为3个部分:完整响应文件电子版、报价清单、扫描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如有)),其中扫描件为含公章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三部分必须同时上传缺一不可。不涉及的部分建立空白文档代替,修改任何一个部分,其他部分都需要重新上传。

18.5 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开标、唱价的,可以临时改为人工唱价。

19.  公开报价

19.1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公开报价仪式由采购人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参加。

19.2 到报价截止时间,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宣布报价截止等有关事项;

19.3供应商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

19.4 采购人宣布评审原则、评审方法,同时工作人员开启公开报价程序;

19.5 电子唱标系统公开唱价;

19.6公开报价仪式结束,当面核对原件资料(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原件清单)

19.7进入评审阶段。

19.8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20.  谈判小组

20.1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组成,谈判小组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20.2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五)编写评审报告;

(六)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0.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四)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0.4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提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谈判小组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它资料应当立即交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1.  谈判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谈判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1.2 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谈判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1.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谈判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 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

21.5 综合性原则: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推荐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21.6 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由谈判小组集体推荐。

22.1谈判小组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

22.2供应商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点击二次报价。

22.3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报价。

22.4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2.5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进行报价、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

22.6 如有中间报价,按照最后报价条款执行。

22.7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最后报价的,改为网下报价。

23. 评审纪律

23.1 评审是谈判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应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2 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3.3 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23.4 评审结束后,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以外。

23.5 采购人、谈判小组及与谈判有关的工作人员应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评审过程、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

23.6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谈判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报价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评审方法

24.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最后报价为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单位候选人。

25.符合性审查

25.1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5.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采购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评审:

1)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 未按规定报价;

3) 协议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密封、盖章;

4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5.3谈判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谈判小组拒绝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修改。

25.4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5.5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清单内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强制类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提供该产品属于当期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截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产品清单截图的、提供的清单不是当期节能清单的,未按要求据实填写节能(强制类)产品加分明细表的,不予认定。

26综合评审

26.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报价无效。

26.2 为了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情况、投标产品情况给予适当加分或价格折减: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格式附后)。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成交为小微企业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在投标系统内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为了落实《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对于节能、环保产品(非强制)分别给予6%的价格扣除。属于强制类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当期清单内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

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当期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截至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内的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认真填写节能、环保产品(非强制)加分明细表(见附件)。不提供产品清单截图的、提供的清单不是当期节能、环保清单的,未按要求据实填写节能、环保产品(非强制)加分明细表的,不予认定。

(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和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③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6.3 <1>评审标准仅针对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4>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谈判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关联公司之间业绩不认可,关联公司情形见竞争性谈判邀请函4.6。

26.4 按经评审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用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27.  特殊情况下的谈判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谈判时,谈判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停止谈判。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8.无效报价

2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一)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二)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四)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五)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六)报价(含第一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七)未全部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报价仪式;

(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递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8.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由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有恶意串通行为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投诉的;

(四)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废标处理: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9.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29.1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1)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2 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授予合同

30.  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行为或结果如被投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后,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将依法拒绝其成交。

31.  确定成交人

31.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原则,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谈判报告,并按经评审的有效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1.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个工作日内,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公告成交结果。

31.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  签订合同

32.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2.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3.  履约保证金

无。

七、质疑和投诉

34.1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系指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其中对资质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3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

34.4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4.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4.6采购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招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

(三)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

(四)预成交供应商情况;

(五)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34.7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34.8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八、解释权

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谈判文件未做须知明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解释。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济 宁 市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JNGP/2018/J0029

政府采购计划号:ZFCG2018-0245

项目名称:图书出版印刷

 

 

 

 

 

 

 

 

 

 

采购人: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8-0245

合同编号:JNGP/2018/J0029

项目名称:图书出版印刷

合同当事人:

甲方(采购):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乙方(供货):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成交通知书

2.        成交人的书面承诺

3.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4.        响应文件

5.        招标文件

6.        附件

二、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三、      产品名称与数量(详见附件)

乙方提交的产品应符合响应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产品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

四、      乙方应保证将产品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产品安全无损的运抵安装、调试现场或使用地。

五、   合同总金额:

六、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   交货/完工时间: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支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有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等情况的,乙方应对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一次性补偿。

3、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乙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

5、乙方所供产品存有质量问题,而因此造成瑕疵履行或者加害给付  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瑕疵履行的乙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支付赔偿金,加害给付的乙方应按照标的额的40%支付赔偿金,如实际损失超过约定赔偿比例的,应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

十、验收

由甲方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的变更

合同如需变更,应由甲方、乙方协商确定,并报济宁市财政局核准。

十三、本合同在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执一份。

 

 

甲方: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签署日期:2018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18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

1、图书名称

《研学圣地——济宁》

2、图书定位

为进一步展示济宁研学游旅游发展历程,研学旅游产品,研学旅游线路,向游客推介研学旅游景点、研学旅游基地、研学旅游线路产品;增强济宁研学旅游的吸引力和美誉度,树立“研学济宁”旅游目的地品牌。

《研学圣地——济宁》一书充分整合济宁市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图文并茂展示济宁研学游旅游发展历程,研学旅游产品,研学旅游线路,向游客推介研学旅游景点、研学旅游基地、研学旅游线路产品;同时,从历史文化角度,展示孔孟之乡济宁研学旅行的文化内涵,深度解析济宁研学旅行的精神体验所在。使本套丛书不仅成为研学济宁包罗万象的实用工具书、大百科全书,更是在文化层面上感悟与品味孔孟之乡神韵,在精神上得到陶冶、心灵上得以滋养的艺术佳作。

3、责任分工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负责提供所需文字、图片资料等。乙方负责《研学圣地-济宁》的文字编辑、美编排版、整体形象设计、图书印刷等。如资料不足,将赴济宁踩线,进行图片补拍、撰写文字。踩线期间,甲方提供乙方在济宁期间的交通及食宿补助。

出版费用包括编辑、审稿、校对、排版、封面设计、装帧和印刷费等所有费用,部分绘图要协助设计编排,封面、扉页、版式应由乙方设计多套方案,由甲方选择。

4、技术规格规格:

本书原稿字数在35万至45万字,原稿图片在300幅,本书需要申请到专业对口的旅游出版社单独书号。

封面:250G铜版纸,覆膜,彩色印刷,前后8厘米勒口。

内文:彩色70G双胶纸  

尺寸:230*170mm. 四色彩印

图书分上、下两册

印刷册数:1000套(2000册)

页数:下、下册各约300页左右

5、质量要求

(1)印刷要求:墨色均匀饱和;装订无错页、漏页;不变形;

(2)装订要求:锁线胶订 

(3)封面用纸:按技术规格要求;

(4)内页用纸: 按技术规格要求;

(5)包装要求:打包,制作专用箱;

(6)印刷装订质量:必须符合新闻出版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书刊印刷标准》的规定。

6、其他要求

(1)提供标准数码样稿,并装订成实样,须符合采购人样品要求。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目录格式

第一章 报价部分………………………………………………………………………………

1.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报价函…………………………………………………

1.2报价一览表………………………………………………………………………………

1.3 分项价格表………………………………………………………………………………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

1.5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二章 供应商简介及资质…………………………………………………………………

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企业资质证书……………………………………………………………………………

2.4供应商企业情况表………………………………………………………………………

2.5资格声明………………………………………………………………………………

2.6供应商的财务报表………………………………………………………………………

2.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章 技术部分………………………………………………………………………………

3.1 设备配置………………………………………………………………………………

3.2 人员配置……………………………………………………………………………

3.3 印制方案………………………………………………………………………………

3.4 进度安排………………………………………………………………………………

3.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四章 业绩部分……………………………………………………………………………

4.1经营业绩一览表…………………………………………………………………………

4.2业绩合同……………………………………………………………………………

第五章 优惠条款……………………………………………………………………………

第六章 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备注:请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目录格式注明页码。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报价函部分格式

附件一:报价函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我方已经认真审阅了图书出版印刷谈判文件(项目编号:JNGP/2018/J0029),并对其没有任何保留意见,经研究决定参加本项目报价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及变更内容(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同意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

3、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夹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

5、我方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和保证;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公证费等,遵守你方对本次公开招标所做的各项规定;

8、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9、我方同意按照你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

10、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报价授权代表,全权处理此次图书出版印刷(项目编号:JNGP/2018/J0029)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备注:本授权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 小微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

内容

投标总价(元)

大写:                   小写:

交货时间

质保期

优惠条件

其他

 

 

年 月 日

 

 

 

 

 

附件四: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JNGP/2018/J0029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

大写:

小写:

说明: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附件五:经营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JNGP/2018/J0029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说明: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2、表后需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供应商概况:                                  

        A.供应商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年月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单位承诺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供应商代表签名: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八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原件清单格式

原件清单

项目编号:JNGP/2018/J0029             项目名称:图书出版印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原件名称

数量

备注(说明是原件还是公证件原件)

1.    

响应文件正本

1

不予退还

2.    

响应文件副本

2

不予退还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注:1、本表前两项不得修改,也无需装入;2、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3、本表一式两份,供应商、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原件核对情况:                              授权代表签字:

 

原件核对情况:                              授权代表签字:

 

 

第七部分   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JNGP/2018/J0029

项目名称:图书出版印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响应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JNGP/2018/J0029

项目名称:图书出版印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原件资料             

项目编号:JNGP/2018/J0029

项目名称:图书出版印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封口格式:

…………………于2018年5月3日10:000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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